《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印發
【摘要】
圖片新聞
cnsphoto供圖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印發
財政部、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發修訂后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管理辦法》。其中提出,保護資金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屬于政府采購管理范圍的,應當按照國家政府采購法律規定制度執行。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相關單位和組織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圖為在北京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內展出的“戲曲盔頭王帽”展品吸引了一名小朋友的注意。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本文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第1123期第1版
下一篇:
按圖索策
上一篇:
徐州著力培養政采“行家里手”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