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年底突擊花錢
人民日報:年底“突擊花錢”的悖論
“節約無功”不說,反倒落下個“辦事不力”的罵名。于是,把本年度的錢在年底前花完,在某種意義上就成了一項重要任務,而對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卻不予在意。有了這種“負激勵”效應,就無怪乎會出現“不花白不花”的“敗家子”心態
“突擊花錢”、“花完預算”……時值年末,有關政府“錢袋子”的消息再次引發輿論熱議。
據報載,湖南長沙一家企業總經理舉報省財政廳等機關在政府采購中,招標過程有“貓膩”,原本1500萬元可以完成的采購,最后卻以3000萬元高價成交。湖南省文化廳規劃官員回應稱,設置投標產品價格最低下限,“是為了確保采購的質量”;“是預算執行的需要,因為如果預算沒有執行完,財政就要收回,必然會影響第二年的預算編制”。
近年來各地頻繁出現政府采購價比市場價明顯要貴要高的怪象,究其原因,其中不僅有權錢交易等腐敗因素,也不乏某些政府部門必須花完財政預算的“合理理由”。湖南省文化廳這名官員的回應就頗具代表性,道出了“天價采購”背后的悖論。
按照我國目前的財政預算制度,下一年預算額度由本年度收支情況決定。這意味著,今年的預算資金花不完,明年的預算就可能被核減。甚至于,有可能會受到“辦事不力”的批評。于是,把本年度的錢在年底前突擊花完,在某種意義上就成了一項重要的任務,而對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卻往往不予在意。
有了這種“負激勵”效應,就無怪乎會出現“不花白不花”的“敗家子”心態。最近網上流傳甚廣的一條微博也真實折射了這一心態:“年底將至,好幾個大學同學來北京學習,有教育培訓部門組織的,有行業內部系統組織的。一問才知道,今年的預算必須想辦法花掉,否則就得退回去。”年底“突擊花錢”現象泛濫至此,該值得我們警醒了!
出現諸如此類的“敗家”行徑,自然有財政預算制度不合理的原因。只有把這種預算的“負激勵”效應徹底扭轉成“正激勵”效應,加強預算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擠干財政資金預算中的“水分”,“突擊花錢”、“花完預算”的現象才能真正得到遏制。
有評論指出,有效減少乃至根絕“天價采購”怪象,更為關鍵的是盡快堵住制度上的漏洞,理順預算法和政府采購法等法律制度之間的關系,形成法律上的合力,而不是拆力。
當然,改革現行預算制度尚需時日,解決當下的難題,最現實的路徑是暢通舉報和監督渠道,將政府的預算收入、支出暴露在“陽光”下。
在遏制“天價采購”方面,西安市的做法可供借鑒。通過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兩個以上品牌、多個供應商先通過“網上大賣場”電子競價,再變專家評標為專家驗貨,政府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財政局再支付相應款項,由此實現降低價格、節約財政資金的目的。(梁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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