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規范應急專家管理
天津規范應急專家管理
本報訊 記者張舒慧 通訊員李聰報道 近日,天津市財政局修訂了《天津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應急專家管理作了明確規定,并對評審專家動態管理等方面作了進一步細化。
據了解,應急專家主要用于應對出現評審專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導致評審現場專家數量不符合規定需要及時補抽的應急情況,評審專家可根據自身實際自愿選擇是否成為應急專家。
天津財政局政府采購處有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應急補抽項目的特殊性,所以需要對應急專家提出更嚴格的要求,如,不得多次拒絕應急邀請、不得在同意參加應急補抽項目后請假、不得遲到或不參加評審等。
具體來看,若評審專家自愿成為應急專家后,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3次拒絕應急補抽項目的隨機語音電話邀請(包括電話未接、無法接通等情況),或在同意參加應急補抽項目評審工作后請假,則將被暫停6到12個月納入隨機抽取范圍。另外,評審專家在同意參加應急補抽項目評審工作后未按時參加或未參加評審工作且未請假,則將被列入評審專家不良行為記錄中。
除了規范應急專家管理,《辦法》還進一步強化了評審專家入庫管理、動態管理、監督管理以及退出機制,并細化了評審專家的抽取使用要求,完善了全市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根據《辦法》,天津市的評審專家“終身制”已成“過去式”,改為評審專家的聘用期限不超過3年,若到期后需要進行續聘,則需重新提供或更新相關資料信息。此外,《辦法》還取消了原先降低抽取概率的監管方式,新增規定,評審專家有“接受評審任務后未參加評審活動且未按規定事先請假”“超出勞務報酬標準索取勞務報酬”等10種情形之一的,將暫停其納入隨機抽取范圍6到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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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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