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為助力中小企業發展再出招
采購動態
新鄉為助力中小企業發展再出招
本報訊 進一步加快采購預算執行、進一步降低采購交易成本、加快資金支付、提高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幅度、提高政府采購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近日,河南省新鄉市財政局為加大政采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再出招。
據了解,此前新鄉市財政局發布的《關于積極運用政府采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已明確執行政策的主體責任,強調加強預算和需求源頭管理,要求留足份額實現“應留盡留”,大力推行“政采貸”解融資難題,并推行預付款和首付款解決中小企業資金問題。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財政部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市財政局近日又發布了《新鄉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自7月1日起執行。
在進一步加快采購預算執行方面,《補充通知》明確,采購單位要健全完善采購事項內部決策機制,壓縮內部采購業務辦理時限,加快采購執行進度,嚴禁違規拖欠政府采購合同款項。對預算有保障的政府采購項目,積極支持提前采購。針對年初部門預算項目,原則上應于7月底前進入采購程序(發布采購公告或發出采購文件)。
為進一步降低采購交易成本,《補充通知》提出,按照《新鄉市財政局關于市本級推行政府采購信用承諾制的通知(試行)》要求,實行“承諾+信用”的準入管理制度,最大化減少供應商提供材料。全面取消投標(響應)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免費向供應商提供電子采購文件,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
在進一步加快資金支付方面,《補充通知》明確,壓縮資金支付時限,對于滿足采購合同約定資金支付條件的,應在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支付。
在提高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幅度方面,《補充通知》提出,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價格扣除比例繼續執行上限標準,由10%提高至20%(工程項目為5%),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由3%提高至6%(工程項目為2%)。
此外,《補充通知》還明確,提高政府采購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對于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比例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40%。
(楊勤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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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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