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聯動需完善3大機制
在日前召開的內蒙古自治區協議供貨競價系統共享研討會上,與會代表提出——
區域聯動需完善3大機制
本報訊 記者田冬梅報道 今后,內蒙古自治區將通過逐步建立和完善協議供貨產品價格預警監控機制、監管部門與執行機構良性互動機制以及上下聯動配套機制等制度,力促協議供貨區域聯動的有效推行。
這是記者在日前召開的內蒙古自治區協議供貨競價系統盟市共享研討會上得到的消息。據了解,為了讓協議供貨采購成果在內蒙古全自治區范圍內實現共享,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牽頭研發了辦公自動化協議供貨競價系統,為各盟市共享采購資源、統一競價平臺奠定了基礎。為了了解目前該系統在各盟市的具體使用情況以及下一步如何有效利用該系統實現全區各盟市協議供貨聯動,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與中國政府采購報社共同主辦、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協辦召開了內蒙古自治區辦公自動化協議供貨競價系統盟市共享研討會。來自鄂爾多斯市、錫林郭勒盟等6個盟市政府采購中心的相關負責人及企業代表就如何推行協議供貨區域聯動進行了深入研討。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主任劉恒斌在會上表示,協議供貨是解決辦公自動化設備、電器等通用類產品零星采購的一種重要方式。但是,這種方式在解決了采購效率的同時也帶來另外的一個問題,即如何控制價格。內蒙古自治區自2007年實施協議供貨以來,就不斷探索協議供貨產品價格控制問題。為此,中心不僅牽頭研發了可供全區各盟市共同使用的“辦公自動化協議供貨競價系統”和“入圍產品價格數據庫”,還對協議供貨招標分兩步進行:第一步品牌入圍,重點對產品型號及價格進行嚴格把關,第二步供應商入圍,即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每一個品牌的供貨商。
在實現招標價格趨向合理的同時,如何實現中標產品庫價格的及時更新成為協議供貨實踐操作中面臨的又一難題。據劉恒斌介紹,為了能夠在第一時間了解入圍協議供貨產品的價格及其變化趨勢,中心于今年引進了中關村價格指數系統,初步建立了價格監控機制,即由第三方每個月出具已入圍協議供貨產品的價格評估報告,如果發現協議供貨產品價格高于第三方出具的市場平均價格,中心將會對供應商進行約談。然而,劉恒斌認為,這種價格監控機制更多的是事后監控,對已經發生的采購行為沒有有效約束力,如何做到在采購行為發生前建立更準確、精準的價格預警監控機制是當前有效解決協議供貨價格難題的有效舉措。
會上,各參會盟市也就當地的具體做法進行了簡單的介紹。其中赤峰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馬鳳清介紹道,目前赤峰市還未使用自治區本級協議供貨系統,該市的所有項目不論金額大小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因此,如果協議供貨競價系統要實現全區聯動,應該由區本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以文件的形式下發到各盟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和執行機構,形成盟市監管部門與執行機構的良性互動機制,并由雙方聯合推動這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最早、也是使用自治區協議供貨競價平臺頻次最高的錫林郭勒盟政府采購中心主任郭志強表示,自治區提供的這個系統既節省了人力、物力、財力,又為供應商和采購人搭建了一個非常好的供需雙方討價還價的平臺,確實讓盟市采購中心受益匪淺。然而,如果要在全區范圍內推廣上下區域聯動,應該要建立上下聯動的相關配套機制,包括招標、后期的監管以及政府采購目前機構設置等都需要通過制度予以明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津蒙大區總經理劉國良提出,協議供貨區域聯動如何實現品牌之間的競爭也是關鍵。同品牌之間不同供貨商的競爭,由于價格都是廠商指定的,因此其競爭的價格優勢并不明顯。從目前全國協議供貨的執行來看,也有個別省份在協議供貨中要求采購人在提出需求的同時,也要提供兩個品牌,以實現在協議供貨范圍內的有效競爭。
在本次會議上,來自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負責協議供貨競價系統的相關人士還就系統的使用進行演示,各盟市與企業代表也就實踐中遇到的問題進行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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