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標、圍標、陪標需辨明
【一點就通】
串標、圍標、陪標需辨明
■ 本報記者 楊文君
串標、圍標、陪標是業界3個“不成文”的概念,這3個詞雖只有一字之差,但在具體所指上卻有很大不同,不宜相提并論。
串標是串通投標的簡稱,其在政府采購領域的含義可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找到答案。另外,串標是一種列入刑法罪名的違法行為,具有可識別的侵犯客體和可操作的認定標準。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明確提出了串通投標罪,并規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通俗來講,圍標就是組團投標,是一種競爭策略,所有組團成員投出的價格平均數(算數平均值)與某成員的投標價接近或相同,并幫助這位成員最終中標。圍標多見于設有標底(主要是復合標底)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政府采購中并不常見。其是對特定評審規則的應對策略,它的主要功能是提升中標概率,并沒有明確的侵犯客體和損害后果。圍標不是政府采購法規體系中部門規章以上制度文件界定的違法行為。
實踐中,圍標的成本高,風險大,但成功的幾率卻較低,參與人多是不得已而為之。
陪標則多見于政府采購項目。有些陪標的目的是避免招標活動因在開標時沒有3家合格供應商而失敗,這種策略其實本無惡意,初心含有一番保障采購效率、維護各方當事人利益的意味。但不管怎樣,陪標是一種不規范的投標響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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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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