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政采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
洛陽政采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
本報訊 日前,河南省洛陽市財政局積極貫徹落實財政部和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要求,采取多種有力舉措,加大政府采購支持力度,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在去門檻、清障礙,破除市場壁壘方面,洛陽市財政局建立“信用+承諾管理”制度,供應商只需出具承諾函即可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無需提供財務、納稅、社保等證明材料。堅持定期與不定期、定向與不定向監督檢查相結合,清除以財務指標、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做法,破除市場壁壘,確保公平競爭。
在免費用、降成本,減輕企業資金壓力方面,洛陽市財政局全面免除政府采購項目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不收取質量保證金,讓企業零成本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適用于招標投標法的工程建設項目,鼓勵采購人綜合考慮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并結合采購需求,免收或者降低比例收取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禁止收取無法律依據的保證金,依法及時退還保證金,不得非法占用。
為加快資金支付,洛陽市財政局鼓勵采購人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預付款,預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40%,對于中小企業的預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60%。原則上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50%;對于中小企業,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70%,對于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項目,鼓勵采取一次性全額支付的方式。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應當根據合同約定,自收到發票或驗收合格后5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對于中小企業,原則上自收到發票或驗收合格后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切實保障供應商款項支付。
在保份額、提比例,確保合同份額方面,對于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通過預留采購包、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5%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對于未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以及非預留部分采購包,貨物服務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提高至10%—20%(工程項目為5%);與小微企業聯合體或者向小微企業分包的,價格扣除優惠提高至4%—6%(工程項目為2%);鼓勵適宜項目按照最高優惠標準執行。適用招標投標法的工程建設項目,原則上評標時對小微企業增加其價格得分的5%作為其價格分;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向小微企業分包的,原則上評標時增加其價格得分的2%作為其價格分。
為推進“政采貸”,洛陽市財政局加大力度,強化政府采購合同管理,及時進行政府采購合同公告和備案,確保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有效,為供應商申請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貸款提供便利條件。同時,實現政府采購系統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以及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的對接聯通,推進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保障政府采購合同融資閉環管理,提高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的安全性和便捷度。
為確保政策執行,洛陽市財政局加大公開力度,將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措施規則嵌入采購管理系統中,并在洛陽市政府采購網開辟“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公告”專欄。并要求主管預算單位匯總本部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采購的具體情況,每年1月31日前在洛陽市政府采購網“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公告”專欄進行公告。未達到規定預留份額比例的,應當向財政部門作出說明。
(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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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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