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政采為企業發展“鋪路搭橋”
熱點聚焦
廣西政采為企業發展“鋪路搭橋”
本報訊 記者袁瑞娟報道 廣西財政廳近日發布《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促進企業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合同預付款比例、加快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進度、提高價格評審優惠幅度和預留份額等方面發力,切實為企業發展“鋪路搭橋”。
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知》提出,投標(響應)保證金不得超過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1%,履約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5%,對中小企業收取的履約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2%。全面推進全流程電子化采購,降低企業投標(響應)成本。
在提高合同預付款比例方面,《通知》明確,采購人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預付款比例的,對中小企業合同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項目分年度安排預算的,每年預付款比例不低于項目年度計劃支付金額的30%。預付款應在合同、擔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備實施條件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
為加快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進度,《通知》要求,采購人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在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后2個工作日內公告中標(成交)結果;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5日內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在項目完成且收到供應商驗收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開展履約驗收。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項目,采購人應在收到發票后30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對于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項目,鼓勵采購人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供應商。
《通知》明確,提高對小微企業的價格評審優惠幅度。對于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的貨物、服務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給予20%的價格扣除優惠;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的報價予以4%—6%的扣除。
《通知》要求,提高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并嚴格執行預留份額采購。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全額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對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份額在今年下半年階段性提高到40%以上。
在優化政府采購金融服務方面,《通知》提出,全面推廣線上“政采貸”業務,加大對中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力度和信貸投放力度,提高中標企業融資便利性和時效性,降低融資成本;探索建立預付款保函制度和履約保函制度。
此外,《通知》還在如何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及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細化措施,確保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要求落實到位。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