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張家口發布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政策
河北張家口發布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政策
本報訊 記者張明柳報道 近日,河北省張家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張家口市支持建設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明確將按照中央財政獎勵資金1∶1比例進行配套,對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氫能供應、關鍵零部件三個重點領域予以獎勵,同時對車輛運營以及加氫站建設給予資金支持。
《措施》所針對的獎勵對象為全市范圍內納入河北省城市群示范任務并取得國家綜合評定獎勵積分的燃料電池整車購置與運營企業、關鍵零部件企業、加氫站企業以及用于支撐城市群示范任務考核的綜合監管平臺運營機構。
在支持推廣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方面,《措施》重點推動燃料電池中小型客車、大型客車、輕中型貨車、重卡等推廣應用。示范期內,在本市登記注冊且不遷出的燃料電池汽車,市級財政原則上按照中央財政獎勵資金1∶1比例進行配套,財政性資金購買車輛不享受市級配套資金。與此同時,支持企業應用燃料電池汽車從事運輸業務,對滿足單車平均用氫里程條件的車輛(≥7500公里/年,4年超3萬公里),原則上給予氫燃料電池中小型客車、大型客車、輕中型貨車、重卡,每輛車每年分別獎勵2萬元、3萬元、3萬元、5萬元。
在支持加氫站建設與運營方面,分別給予補貼。示范期內,對列入城市群示范車輛保障的加氫站(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在建設完成且驗收投入運營后,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座加氫站建設最高補貼額不超過400萬元。示范期內,列入城市群示范車輛保障的加氫站(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由制/運/加/用企業組成聯合體,幾方達成一致后,以加氫站為運營主體進行補助,市財政原則上按照中央財政獎勵標準1∶1給予資金支持,每年每座加氫站氫氣補貼不超過400萬元。
在關鍵零部件領域,重點支持企業開展電堆、膜電極、雙極板、質子交換膜、催化劑、碳紙、空氣壓縮機、氫氣循環系統等8項關鍵零部件技術創新,鼓勵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升產業化能力。對于本地企業生產的相關產品應用于國內城市群示范車輛,獲國家示范城市群考核“關鍵零部件研發產業化”加分的企業,市級財政原則上按照中央財政獎勵資金1∶1比例進行配套。
值得一提的是,張家口市還安排市級財政統籌資金1000萬元用于建設城市群燃料電池汽車綜合監管平臺,通過平臺對城市群內的制/儲/輸/加氫/車輛工況全產業鏈環節進行實時在線安全監測,支撐城市群示范任務的考核評估。張家口市參與城市群建設的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制氫廠等運行數據必須嚴格有序地接入監管平臺,運行數據將作為國家和地方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推廣獎勵資金審核發放的重要依據。
張家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措施》的出臺將極大提升張家口市氫能產業發展的營商環境,增強國內外氫能優質企業參與積極性,有力推進全市氫能產業鏈上下游聯動,實現創新發展的良性循環,對全面建設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城市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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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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