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布政采審批審核“明白紙”
新聞一線
天津發布政采審批審核“明白紙”
本報訊 記者張舒慧報道 近日,天津市財政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審批審核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變更采購方式、進口產品審核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從優簡化流程,確保政策執行更精準高效。
對于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天津市財政局從四方面進行規范:一是引入內部會商流程。申請變更為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項目,需單位內部管理部門(崗位)組織財務、業務等相關部門(崗位)內部就單一來源理由、必要性及合法性共同會商并出具書面意見,屬于《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明確的“應當開展需求調查的采購項目”除外。二是明確單一來源公示要求。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單一來源采購項目不強制要求公示,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內控要求自行選擇是否公示。三是明確單一來源論證專業人員數量和要求。參與單一來源論證的專業人員數量應為3名以上且專業人員應是與采購標的技術服務指標相關,以及了解市場情況的人員,不能與論證項目存在直接利害關系,不得是采購單位或者潛在供應商及其關聯單位的工作人員。四是明確適用單一來源理由。對法定情形中的“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情形,采購人應闡明項目功能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或專利、專有技術及服務的獨占性。
在進口產品審核方面,《通知》明確了論證專家資格要求和專家論證意見。其中提出,參與進口產品論證的產品專家的技術專業或從事工作應與擬采購進口產品所涉及的領域相關,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論證專家應圍繞擬采購設備的具體應用場景、采購需求設定與具體應用場景的對應性和匹配度、進口產品與國內同類產品的市場行情和發展現狀,以及進口產品與國內同類產品在技術性能、指標參數、價格及售后服務等方面的具體差異等提出明確、具體意見。
《通知》還從三個方面為相關項目執行“提速”:一是簡化部分項目采購流程。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實施的貨物或服務項目,對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包,在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文件或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供應商只有2家時,采購包預算金額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市級預算單位變更采購方式無需市財政部門審批;二是優化部分項目審核流程。經審核通過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項目,在組織實施過程中因法定情形需重新組織采購的,在采購活動開始前,應重新提交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申請,除必須提供的申請材料外,還應單獨說明在原采購項目組織過程中國產產品供應商參與的情況,以及評標委員會或者3名以上評審專家出具的采購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的論證意見;三是壓縮財政部門審批審核時限。符合要求的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和采購進口產品申請項目,財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