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預算與部門預算將同步調整
河南省財政廳日前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級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采預算與部門預算將同步調整
本報訊 記者趙輝報道 針對政府采購預算在編制、調整、執行等環節存在的問題,河南省財政廳日前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級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省級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其中建立政府采購預算與部門預算同步調整機制成為此次新規的核心內容。
《通知》首先要求細化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提高年初政府采購預算到位率。提高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完整性、準確性和科學性,尤其是“三公經費”及會議費支出預算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要明確列入政府采購預算,按政府采購程序執行。按照細化項目支出預算的要求,項目中既包含政府采購項目又包含非政府采購項目的,要將項目拆分為政府采購項目和非政府采購項目分別編列。此外,《通知》提出加強政府采購預算和資產購置預算的銜接,資產配置預算批準的資產購置項目,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要列入政府采購預算。
在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的整個鏈條中,預算調整一直是各地面臨的普遍問題。根據《通知》,河南省將嚴格政府采購預算調整,建立與部門預算同步調整機制。《通知》規定了要同步調整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預算的6種情形,并針對這6種情形,對預算調整程序進行規范。河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政府采購預算執行中的變數較大,追加預算和調整預算的情況普遍存在,一方面,要加強政府采購項目的論證和市場調研,注重政府采購活動歷次中標(成交)結果,切實提高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另一方面,對預算調整進行規范管理可以兼顧效率和效益。
他舉例說,比如年初預算已安排的非政府采購項目,執行中需調整為政府采購的項目,預算單位在申報項目時,應將政府采購項目單獨列示,具體包括采購的內容、數量、單價、金額等;省財政廳在辦理此類調整時,對政府采購事項單獨提出審核意見并下達預算指標。對于預算單位上報的項目,屬于或部分屬于《政府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范圍,而沒有單獨列示政府采購具體支出項目的,省財政廳不受理其申請。
記者注意到,為了避免年終突擊采購、突擊花錢,《通知》還對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環節進行了明確要求。如何在加快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進度的同時,保持政府采購預算均衡執行?采購處負責人告訴記者,凡納入年初政府采購預算的項目,每年6月30日前應全部細化具體內容,明確執行時間,超過9月30日未啟動政府采購程序的政府采購預算,原則上要全部收回預算統籌安排使用;年度預算執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購項目,預算指標下達后10個工作日內要啟動政府采購程序。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相關規定,無正當理由年終沒有啟動政府采購程序的,預算資金不予結轉,以此增強政府采購預算的約束力。
《通知》還要求,政府采購結余資金由省財政廳統一管理。采購處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該省首次對政府采購結余資金的管理進行明確要求,對于政府采購單個項目結余小于5萬元(含5萬元)的,可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調整用于彌補單位零星辦公支出;對于單個項目結余超過5萬元的,可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報省財政廳批準后,用于彌補該單位預算執行中出現的硬性缺口,或由省財政廳收回預算重新安排。
據記者了解,河南省近年來不斷深化全省部門預算改革,該省今年財政工作會議的中心議題就是加強預算管理,特別提出將財政性資金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全部納入預算進行管理,對用財政性資金實施的采購項目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2014年基本實現政府采購與預算管理系統有效銜接,充分利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實現政府采購管理與操作執行各環節的協調聯動。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采購預算管理還將納入河南省財政“大監督”框架體系, “我們還將對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效果進行公開。”采購處負責人表示,省財政廳將定期對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建立政府采購預算績效考核評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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