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打好“組合拳”規范代理行為
湖北黃石市:打好“組合拳”規范代理行為
本報訊 從今年第四季度開始,湖北省黃石市財政局、市政府采購中心依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湖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記分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認真推動落實政府采購代理行為的三項糾偏整改措施,進一步提升黃石市政府采購工作質效,規范代理行為。
對“每逢項目必磋商”的行為進行糾偏。目前,當地部分代理機構沒有認真執行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選擇適宜的采購方式的要求,違反《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適用范圍,在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中違規設置不合理評審條件以及不合理評分、加分標準,抬高門檻,排斥潛在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此次將重點關注公開招標限額以下,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類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的將進行糾正。
對“集采項目分散做”的行為進行糾偏。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實行集中采購。政府采購法頒布20年來,政府采購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部分代理機構無視法律規定,將本應實行集中采購的項目,通過化整為零、“包裝項目”等形式,規避集中采購。此類行為一經發現,黃石市財政部門將責令整改,并對相關代理機構進行記6分的處罰。
此外,還對“公開招標項目必打分”的行為進行糾偏,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均明確規定,“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但是,部分代理機構仍然混淆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中公開招標方式的不同要求與適用范圍。黃石市財政部門對此問題進行糾偏,將有利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進一步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柯楚 涂捷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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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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