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版集采目錄凸顯多項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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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版集采目錄凸顯多項變化
本報訊 記者楊文君報道 近日,北京市財政局發布《北京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2023年版)》(以下簡稱《目錄》),對協議采購限額標準,打印機、印刷服務等品目,以及執行期限進行了調整,同時提出政府采購率先購買首次投放市場的科技創新產品、服務,在車輛集中采購中,優先采購新能源汽車。
在協議采購限額標準方面,根據財政部今年發布的《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協議采購限額標準應在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內。鑒于北京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本次調整將協議采購限額標準由原來的400萬元下調為100萬元,兩者保持一致。調整后,將增加部分集采項目采購活動的組織頻次,從而有利于完善競爭機制,更好滿足預算單位個性化采購需求。
對于部分品目的細化,《目錄》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的要求,對原有品目進行相應細化,調整后品目名稱編碼與資產管理品目相統一。如:原有目錄中打印機以噴墨、激光等技術進行分類,現調整為以彩色、黑白等功能進行分類;原有目錄內車輛分為乘用車、客車,現調整細化為轎車、越野車、小型客車、中型客車、大型客車;原有目錄中的家具用品,現調整細化為鋼木床類、木質床類、辦公桌、會議桌等22個品目。
同時,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部分采購目錄及標準也有相應調整,主要包括:刪除LED顯示屏品目,主要考慮實際工作中,LED顯示屏涉及個性化工程施工,更適宜按項目分散采購。擴大印刷服務覆蓋范圍,取消“2萬元以下不納入目錄”規定,主要考慮印刷服務供應商覆蓋面廣,已納入電子采購平臺實現線上下單,可保障全市各類采購需求。
對于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目錄》強調,要發揮政府采購支持科技創新導向作用,首次投放市場的科技創新產品、服務,政府采購應率先購買,不得以商業業績為由予以限制。強化政府采購支持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明確在車輛集中采購中,優先采購新能源汽車,《目錄》還進一步明確,率先在朝陽區、通州區試點執行《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此外,參考中央集采目錄以及地方指導目錄不設置期限的做法,《目錄》不再限定3年執行期限,擬根據北京市實際需要,適時優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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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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