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優化營商環境更進一步
秦皇島優化營商環境更進一步
本報訊 記者張炎 通訊員南利軍報道 近日,河北省秦皇島市財政局在嚴格預算執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推進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完善流程監管等方面發力,深入查找薄弱環節,不斷完善工作舉措,促進營商環境優化。
迅速行動,有序推進管理。一方面,秦皇島市財政局夯實政府采購基礎工作,嚴格執行“無預算不采購”,督導采購單位按照預算資產配置標準備案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從項目申報源頭規范政府采購需求,按照“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明確項目專人管理。同時,加大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力度,落實政府采購意向公開時間需滿足30日的要求,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另一方面,完善政府采購全程電子化交易,推進遠程異地評標和“互聯網+政府采購”,讓數據“多跑路”、人員“少跑腿”,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嚴格執行項目預留中小企業份額和價格評審優惠,督導采購人嚴格執行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以及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要求。同時,對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項目全部取消投標保證金,以降低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成本。
強化監管,補齊薄弱環節。秦皇島市財政局重視政府采購過程監管,嚴格政府采購事前審核,事后監督。一方面,組織召開全市社會代理機構管理工作會議,以會代訓,講解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管理要求,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強化項目全程監管,規范社會代理機構行為。另一方面,加強政府采購合同管理,針對部分合同簽訂、公告環節超期現象,專人負責管理工作前置,建立中標(成交)項目管理工作臺賬,通過電話提醒、見面約談、限期整改等多種方式督導采購人、代理機構履約盡職,加快合同簽訂履行,解決合同管理工作不規范問題。
建章立制,規范考核機制。秦皇島市財政局建立了政府采購項目“責任倒查”機制以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意識,對違反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責任人下達整改通知,問題嚴重的列入項目管理績效考核不合格名單。對于社會代理機構,還專門制定了《秦皇島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考核事項和評分標準,規范代理機構執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專業化水平。同時,秦皇島市財政局建立了政府采購信用評價制度,將采購人、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納入誠信檔案管理體系,及時公開評價結果,落實考核結果應用,全面推動全市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公開、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秦皇島市財政局多措并舉加大對采購人和社會代理機構的管理力度,對照目標任務實行全程跟蹤問效,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斷提高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并建立起閉環管理制度,實現了政府采購項目的全流程監管,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透明度,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發揮了有力的推動作用。”秦皇島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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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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