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落地“時間表”公布
內蒙古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落地“時間表”公布
本報訊 內蒙古財政廳近日公布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以下簡稱系統)落地的“時間表”,系統4月1日開始試運行,6月1日將全面上線。
據了解,內蒙古財政廳建設的這一系統經過多次聯調測試,目前已具備上線運行條件。系統包括:框架協議需求配置標準庫、框架協議產品服務庫、框架協議供應商庫、模板庫等框架采購標準庫,涵蓋第一階段的編制采購需求、編寫征集文件、發布征集公告、廠商參與響應投標、專家評審、簽訂框架協議、廠商入駐和商品上架,第二階段直接選定、順序輪候、二次競價等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聯通了框架協議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數據,實現了框架協議采購電子化、監管智能化、交易便利化和資源共享化。
內蒙古財政廳明確,系統于4月1日先在鄂爾多斯市試運行,鄂爾多斯可以在本轄區使用系統進行“復印紙”等框架協議項目的采購。從6月1日起,系統將全面上線,自治區所有盟市及旗(縣、區)應按照自治區財政廳統一要求,平穩有序完成框架協議采購的實施部署、上線運行。
內蒙古財政廳要求,在系統全面上線后,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預算單位要嚴格限制框架協議采購的適用范圍,不得在執行中擅自擴大框架協議適用情形,無明確需求標準的不得開展框架協議采購,可以歸并為單一項目采購有利于提高采購績效的,應按照項目采購執行,不得化整為零、規避單一項目的采購。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預算單位在框架協議采購中要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細化政策執行措施。政府綠色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原則上在框架協議采購的第一階段落實,第二階段交易不再作要求;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要求在第二階段落實。
(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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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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