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CA證書“走遍”全省即將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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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就政采數據交換匯聚平臺數字化標準規范體系征求意見
本報訊 記者張炎報道 近日,湖北省財政廳發布《湖北省政府采購數據交換匯聚平臺數字化標準規范體系(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就政府采購數據交換匯聚平臺數字化標準規范體系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以政府采購數字化為目標,對交易文件、數據交換同步、系統建設規范等方面做出統一規定,以保證全省政府采購交易系統之間實現標準統一,互聯互通。通過統一規范、統一標準的建設,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政府采購市場,實現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一個賬號、一個CA證書就能參與全省的政府采購活動。
具體說來,本次標準體系的制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規范湖北省政府采購系統的標準,為開放政府采購交易系統市場提供基礎;二是以數字化轉型為目標,充分對政府采購各個環節進行數字化改造;三是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導向,打造一個方便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的政府采購信息化體系。
《征求意見稿》包括《湖北省政府采購交易文件數字化規范》《湖北省政府采購數據交換同步規范》《湖北省政府采購交易系統建設規范》和《湖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客戶端建設規范》。
其中,《湖北省政府采購交易文件數字化規范》包含通用規則,政府采購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數字化規范,政府采購響應文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數字化規范,政府采購過程文件數字化規范,框架協議征集方案、征集文件、征集響應文件數字化規范五部分,并分別對五部分的相應制作步驟做了詳細解析。
《湖北省政府采購數據交換同步規范》包含交易系統數據交換同步規范和供應商客戶端數據交換同步規范。其中,“交易系統數據交換同步規范”規定了湖北省各地政府采購交易系統與湖北省政府采購數據交換匯聚平臺之間的數據交換過程。對數據報文的結構和接口的安全性等做了規范性要求。“供應商客戶端數據交換同步規范”規定了政府采購供應商客戶端與省平臺之間數據交互的過程,并對來往報文的結構和數據的安全保障等提出了要求。
《湖北省政府采購交易系統建設規范》對湖北省政府采購交易系統的功能、安全保障和接入湖北省政府采購數據交換匯聚平臺的步驟做了規定。而《湖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客戶端建設規范》則對湖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客戶端的功能、安全保障和接入湖北省政府采購數據交換匯聚平臺的步驟做了規定。
據了解,目前湖北省各市、州、縣建立的政府采購交易系統間相互孤立,數據無法連通,信息孤島狀況突出,導致政府采購各平臺間存在信息壁壘,很難實現對全省政府采購業務的統籌統管。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需要注冊多個賬號,辦理不同的CA證書才能參與該省政府采購活動,無形中增加了政府采購成本,也增加了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的學習負擔。湖北省財政廳考慮到若建設全省一體化的政府采購平臺,原有資源將造成浪費,數據標準無法共享,從而可能會形成新的壁壘。因此,該省財政廳根據全省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規劃,統一制定政府采購數據標準和建設規范,搭建統一政府采購數據交換平臺,讓交易數據在不同的系統和平臺之間無障礙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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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N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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