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能源公車已有3000輛!秘訣何在?
山東新能源公車已有3000輛!秘訣何在?
這場新聞發布會中有答案
■ 本報記者 張明柳
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全省行政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截至目前,山東全省行政事業單位配備新能源汽車近3000輛,建設充電設施2.06萬套。省本級分別在省委、省政府、山東大廈、機場等機關辦公院落、住宅區和公共區域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900余個。”山東省機關事務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王守波用一組數字展示了山東在公務出行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的成果。
多措并舉 取得新成效
成績背后有哪些秘訣?王守波介紹,山東省主要通過健全完善制度、提高配備比例、租賃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部門協同聯動以及建立推廣制度機制等措施,來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在政策導向上,注重頂層設計,將“省級黨政機關配備公務用車,除特殊工作要求外,應當全部配備新能源汽車”作為硬性規定寫入《山東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為行政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推廣提供有效制度供給。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部署,在《山東機關事務工作“十四五”規劃》中又明確提出“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黨政機關新能源汽車采購占比實現100%”的要求。2021年出臺《關于實施公務用車全省聯動采購的通知》,進一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采購目錄,實現新能源汽車采購“全省一張網”。去年8月在全國率先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全省行政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行政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采購占比達到100%,實現公務出行‘綠色低碳、環保節約’的目標”。《意見》的出臺,為山東省市縣三級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提供了政策依據。今年出臺的《山東省省級機關公務出行租賃社會車輛管理辦法》明確,“公務出行租賃社會車輛,除特殊要求外,優先租賃新能源汽車”。
有了政策導向,山東開始調整新能源公務用車的配備比例,將工作落到實處。“根據山東省‘十三五規劃’關于‘公務用車配備更新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到50%以上’要求,2016年至2017年,在我局為省級黨政機關配備更新的100輛公務用車中有30輛為新能源汽車。2018年,我局根據‘四減四增’有關工作要求,及時調整省級機關年度公務用車配備計劃。該年度省級黨政機關按計劃配備更新的81輛公務用車,全部為新能源汽車。2018年之后,省級黨政機關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備新能源汽車,各市均參照省級機關有關規定執行。目前,省級黨政機關共配備新能源汽車300多輛。”王守波介紹說。
成果初步顯現,地方示范引領作用也逐漸明顯。按照“政策引導、配套支撐、出行高效”的原則,山東省支持青島等市先試先行,引入社會力量建設充電樁等配套設施,為綠色公務出行提供便利。青島市“創新推廣新能源汽車 積極引領綠色公務出行”案例入選山東省2021—2022年度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最佳示范案例。
在公務出行租賃社會汽車方面,山東省明確要堅持“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優先”的原則。青島、東營等市的新能源汽車租賃項目已實現正常運營。博興縣創新新能源汽車推廣試點,2021年通過“分期租”方式配備23輛新能源汽車替代燃油車輛。
推廣新能源汽車,良好的社會氛圍是加分項。王守波介紹,山東省機關事務局積極聯合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部門發出倡議,推行“135”綠色出行理念,倡導干部職工優先選擇城市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營造“低碳綠色環保”出行的良好社會氛圍。同時,以“助力新舊動能轉換,建設生態文明”,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建設節約型機關等內容為主題,聯合山東省財政廳等單位,多次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活動,搭建公車主管部門、使用部門與汽車廠家對接交流平臺,展示省內外知名企業新能源汽車車型,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全省各級黨政機關的廣泛應用。
短板尚存 仍需精準攻堅
山東省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短板需完善。山東省機關事務局公務用車管理處處長黃仕群介紹,目前短板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發展不平衡。16市推廣應用差異大,有的市新能源汽車占比過低。二是新能源公務用車使用率偏低。存在用油多用電少、充電樁“建而未用”或充電率低等現象。三是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特別是邊遠山區和基層鄉鎮等地,有些地方還沒有配備新能源汽車,未建設配套充電基礎設施。
“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從主觀上講,是對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思想重視程度不夠,對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和認知存在模糊認識。從客觀上講,主要是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特別是部分縣、鄉(鎮、街道)財政資金不足,道路交通不便等。”黃仕群說。
黃仕群透露,山東省將抓住落實《意見》的契機,采取有效措施,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新能源汽車推廣難點和痛點問題,守正創新、多措并舉,著力破解制約難題,切實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落到實處。
“在政策指導方面,我們將結合2022年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統計報告工作,在全省進一步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調研,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加強對《意見》貫徹實施的政策解讀,督促各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市實施方案,出臺落實措施,確保《意見》落地落實出成效。與此同時,扎實做好2023年度省級機關新能源汽車配備更新工作,除特殊要求外,全部采購新能源汽車;加強《意見》實施的組織協調,強化對全省16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業務指導工作。”黃仕群介紹說。
推廣新能源汽車的同時,充電配套設施建設也必須跟上步伐。黃仕群表示,山東將按照“適度超前、因地制宜、應建盡建”的原則,在充分使用現有充電基礎設施的基礎上,引入社會資金加大充電設施建設力度,科學搭建直流充電樁和交流充電樁互補的充電平臺,對不具備充電樁建設條件的單位,可以采取便攜式充電,為高效使用新能源汽車打牢硬件基礎,消除新能源汽車使用的“充電焦慮”和“里程焦慮”。
為保證政策落地有聲,在強化監督檢查方面,山東也會有更嚴格舉措。“我們將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協同,建立工作調度、考評機制,不定期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和檢查。有關部門將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進行巡視和審計。對落實工作不力,應配不配、應建不建,推諉扯皮及消極應對的,責令整改并予以通報。”王守波說。
此外,記者了解到,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將結合國家和省級公務用車管理專項領域建設活動,在全省推動公務用車管理理念創新、制度創新、保障創新,大力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踐創新,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作為專項領域建設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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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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