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平臺”啟動“打假月”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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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平臺”啟動“打假月”專項行動
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832平臺”近日聯合各方啟動“打假月”專項行動,嚴格規定供應商、采購人、產銷地倉、區域服務中心的規范行為,通過全方位核查,嚴格處理,促進平臺用戶依法守規、誠信經營。
據了解,此次專項行動核查內容包括維護“832平臺”品牌合法權益;嚴查虛假交易,規范平臺交易環境;虛假宣傳和違法廣告核查;虛假憑證核查。其中要求,禁止供采雙方以虛構、隱瞞交易事實的方式完成預留采購份額任務;禁止惡意利用平臺規則等不正當方式獲取虛假交易額、店鋪評分、信用積分、商品評論;禁止以次充好、串貨、套現等行為。不得出現廣告法明確禁止的宣傳用語誤導消費者,不得出現平臺禁止宣傳的內容。不得亂用當地相關部門開具的商品產地或商品原材料產地證明;不得冒用、盜用、亂用地方扶貧類證明材料。不得上傳與訂單實際交易不符的合同、發票信息。不得提供虛假交易合同等交易憑證。
“832平臺”還對供應商、采購人、產銷地倉、區域服務中心的行為進行了規范,要求供應商不得銷售不符合幫扶要求的商品,不得將采購人或平臺信息泄露給非訂單完成需要的任何第三方,不得串通采購人進行虛假交易,不得向采購單位相關人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當利益,不得向平臺工作人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當利益,不得私下與平臺服務商達成銷售協議,不得冒用平臺名義開設線下體驗店;采購人不得拖欠貨款,不得與供應商串通進行虛假交易,不得通過供應商獲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偽造支付憑證,不得惡意拒收貨物,不得與任何機構或個人通過轉換采購、補單等方式采購非832個脫貧縣農副產品;產銷地倉不得泄露平臺或采購單位的相關信息,不得串通供應商、采購單位進行虛假交易,不得將產銷地倉授權牌用于倉庫授權區域以外的任何線上或線下門店、展廳或者與產銷地倉無關的業務,不得與采購單位、供應商相關人員之間進行非法交易、利益輸送,不得向平臺工作人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當利益,不得向入倉供應商任意收取除平臺公示信息項以外的費用;區域服務中心不得向采購人銷售非“832平臺”上架商品,不得向平臺供應商和采購人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向“832平臺”員工及其關系人行賄或與其發生任何利益關系,不得與采購人另行簽約,做有損平臺形象及利益的行為,不得將“832平臺區域服務中心”授權轉讓、出借、或轉賣給第三方使用,不得以“832平臺區域服務中心”名義開展非授權范圍內業務或越權行事,不得以“832平臺區域服務中心”或以外的名義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包括虛假廣告宣傳、商業活動等,不得在合作協議有效期內從事任何與“832平臺”有競爭關系的經營(包括區域服務中心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人員),不得泄露采購人賬戶、支付、訂單、個人身份等信息,不得擅自宣傳未經平臺認可或證實的數據信息、政策等敏感信息。
“832平臺”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專項行動期間開通投訴舉報專線,投訴舉報事宜一經證實,將嚴格按照平臺規則處理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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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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