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開展政采保證金清理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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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開展政采保證金清理清退工作
本報訊 黑龍江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對省內各級預算單位開展的政府采購項目,包括各級集中采購機構、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收取的應退未退的投標(響應)保證金、各級預算單位收取的應退未退的履約保證金和質保金等開展清理清退工作。
黑龍江省財政廳提出,各級預算單位、各級集中采購機構、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要對目前政府采購項目收取的投標(響應)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質保金進行梳理,按要求及時清理清退。各級集中采購機構、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負責本單位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應退未退投標(響應)保證金的清理清退工作,并將清理情況上報項目屬地同級財政部門。各級預算單位負責本單位及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應退未退履約保證金、質保金的清理清退工作,并將清理情況上報同級財政部門。各市(地)財政部門負責本級及下轄各縣(市、區)內政府采購項目應退未退投標(響應)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質保金清理清退工作的監督指導,匯總清理情況并上報省財政廳。各級預算單位、各級集中采購機構、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應于6月15日前完成清理清退和上繳同級財政國庫工作。各市(地)財政部門、省直各預算單位、省政府采購中心、代理省本級政府采購項目的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應于6月30日前將《應退未退政府采購投標(響應)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質保金清理清退情況統計表》發送至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辦。
針對保證金的清退工作,黑龍江省財政廳要求,各級預算單位、各級集中采購機構收取的保證金,應退未退的保證金,要立即退還;無法律依據收取的其他保證金也要清理退還。因供應商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采購文件和合同約定不予退還的保證金,由各級預算單位、各級集中采購機構參照《財政部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和行政處罰罰款上繳事項的通知》上繳至同級財政國庫。因供應商注銷等原因無法退還的應退未退的歷年來留存的保證金,應當盡量與供應商聯系退還事宜,一旦具備退還條件,應當及時退還保證金。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收取的保證金,應退未退的保證金,要立即退還;無法律依據收取的其他保證金也要清理退還。因供應商注銷等原因無法退還的應退未退的歷年來留存的保證金,應當盡量與供應商聯系退還事宜,一旦具備退還條件,應當及時退還保證金。
黑龍江省財政廳還明確,各市(地)財政部門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漏報瞞報、清理不到位等問題,要予以通報批評,并作為不良行為納入當年政府采購信用評價體系予以扣分。對各級預算單位、各級集中采購機構、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的違規行為要督促限時整改到位,省財政廳已將此項工作納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專項行動考核范圍,并選取典型案例向社會曝光。
(黑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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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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