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經費“包干制”廣州給科研人員“松綁”
科研經費“包干制”廣州給科研人員“松綁”
本報訊 近日,16屆41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改革完善市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進一步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投入與支持方式等措施。
據介紹,科研經費“包干制”,能夠為科研人員放權、減負。《措施》提出在人才類、基礎研究類、軟科學研究類等定額資助的科研項目中推行項目經費“包干制”,項目申報無需編制經費預算,實行經費使用“負面清單”管理。項目負責人在承諾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支出的基礎上,自主決定項目經費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提到要優化廣州市科研儀器采購使用和結余資金管理。根據《措施》,廣州市將增加對創新產品(服務)政府采購的支持,符合條件可實行政府首購。同時,探索建立對使用市級財政資金和市屬國有資本新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或新購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機制,鼓勵對使用市級財政資金購置的、符合開放條件的儀器設備按照有關規定開放共享。實施“全過程管理簡政放權改革”項目的結余資金留歸單位統籌用于科研活動直接支出,結余項目承擔單位應優先考慮原項目團隊科研項目需求。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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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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