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采放權與嚴管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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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采放權與嚴管并重
本報訊 記者袁瑞娟 通訊員趙文康 李慶偉報道 日前,記者從河南省財政廳舉辦的省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班上獲悉,今后,河南省將打出監管“組合拳”,強化預算單位采購主體責任,做到“放權與嚴管并重”。省級預算單位既要擔負起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主體職責,又要將采購人主體責任落實好、落實到位,規范政府采購活動,共同打造公開透明、競爭有序、科學規范、便捷高效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采購人是政府采購活動的主體,也是政府采購各環節的第一責任人。為了強化采購人主體地位,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河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賦予采購人更大的采購自主權。”河南省財政廳副廳長劉翔煜在會上表示。
具體來看,一方面,大幅提高采購標準,將省級采購限額標準提高到100萬元,100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按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執行;10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不走政府采購程序,放權給采購人按照便捷高效、優質優價的原則自行采購。并將公開招標的數額標準提高到400萬元。40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采用競談、磋商、詢價、單一來源等非招標方式,由采購人依法自主選擇。另一方面,對于急需的科研設備實行“特事特辦”,具體情形由高校、科研院所根據采購項目具體情況自主確定,可不走招標程序。并賦予采購單位一定的評審專家自主選定權。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可以自主選定評審專家,不需要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也可自主采購進口產品。同時,將網上商城定位為交易服務平臺,鼓勵采購人使用平臺進行日常零星采購。
“通過采取一系列政府采購放權措施,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采購人的采購自主性。但是,放權不等于放任。”劉翔煜強調說,去年以來,河南省財政廳先后出臺《關于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實施辦法》《河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實行放權與嚴管并重,強化對采購人、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管理。
在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落實方面,嚴格按照“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內部政府采購事項集體研究、合法性審查和內部會商相結合的議事決策機制,明確內部崗位權限和責任,細化采購流程各環節工作要求和執行標準,用好采購自主權。主管預算部門發揮好部門統領的作用,加強本系統政府采購管理,指導所屬單位依法依規開展采購活動。在嚴格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監管方面,河南省財政廳每年對采購代理機構進行專項監督檢查,最近出臺的《河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了代理機構監督管理的措施,建立常態化履職評價機制,定期公開監督檢查和履職評價結果。此外,今年出臺的《河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建立了履職評價機制,對濫用評審權利、拒不履行評審義務、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行為,財政部門將嚴查嚴管,依法依規處理。
記者了解到,河南省財政廳舉辦此次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的主要任務是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加強政府采購監管,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來自省直主管預算單位、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和醫院,以及市縣法院、檢察院負責政府采購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專業人士共計1000多人參加了培訓,反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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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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