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價格,更應關注物有所值
關注價格,更應關注物有所值
秦志龍,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二部副部長,高級工程師
日前,在《中國政府采購高峰論壇2011?IT分論壇》上,嘉賓們對政府采購價格問題討論得異常激烈。會上有同志提出:價格是政府采購永恒的話題。本文討論的是:市場平均價是什么概念?高價事件的原因何在?是否僅需對商品價格進行比較即可?政府采購是否僅需關注商品價格還是應考慮是否物有所值?
第一,按照筆者的觀點,市場平均價至少有兩種統計方法:一是同一商品在不同地域所產生的不同價格,例如,規格型號均相同的朗科U盤,在北京王府井商場的價格肯定與西部某鄉鎮商場的價格是不同的,選取不同地域的價格(需有足夠統計樣本)可計算其市場平均價。二是,容量相同、品牌不同的128M內存條,在同一商場的價格肯定是不一樣的,選取足夠統計樣本,也可以計算出其市場平均價。可以肯定的是:這兩種平均價是不同的,那么《政府采購法》中所說的市場平均價到底是哪個?
第二,在政府采購時,僅考慮商品價格肯定是不夠的。例如:兩種復印機,一臺售價10000元,但其硒鼓2000元一個,壽命10000張;另一臺售價12000元,但其硒鼓1000元一個,壽命12000張(具體數字不具有參考價值),那么到底哪個更劃算?哪個更物有所值?何況,這里還存在機器的壽命問題、供應商的服務問題等,確實很難就憑其機器售價說哪個價高,哪個價低。這就提出了產品的全壽命周期成本概念,筆者理解的政府采購全壽命,就是指在采購時不僅要考慮產品的原始價格,還要關注產品的整體生命周期,即要求產品從搖籃到墳墓的綜合成本最低。如需要考慮產品的使用成本、替代成本、維護成本、培訓費用、知識產權費用、運輸成本、管理成本、處置成本和環保成本等。
第三,協議供貨高價問題,其產生原因有兩個:一是協議供貨的價格是最高限價,而非實際成交價(統計時可能選取的是最高限價,因為這個價格在網上公布)。另外,由于采購人對政策不熟悉或經辦人不與供貨商進行二次議價,造成價格虛高。二是IT產品更新換代特別快,而招標周期過長(如半年或1年招標1次),客觀造成價格高(供應商一般不會主動更新價格或更新不及時)。IT界有個摩爾定律(計算機第一定律),其內容為:當價格不變時,集成電路上可容納的晶體管數目,約每隔18個月會增加一倍,性能也將提升一倍。換言之,每一美元所能買到的電腦性能,將每隔18個月翻2倍以上。設想一下,一年或半年前確定的價格,現在能不高嗎?
那么解決政府采購的高價問題有沒有好辦法?筆者認為,方法很簡單,就是批量、競爭、及時。
實際上,政府采購的高價問題不僅表現在單個設備上,在信息系統集成項目、軟件開發項目等方面也存在同樣問題,只不過不敏感而已。當然,媒體報道的朗科高價U盤、中科院天價內存條等極端事件只是個案,以及某些媒體的嘩眾取寵心態,絕不能因此否定整個政府采購事業。
那么,在現有的政府采購政策環境下,媒體應引導公眾不只關注價格,而關注更有意義、更符合實際的物有所值理念。所謂物有所值是指在進行政府采購時,不僅要考慮采購時的原始價格,而且要關注產品的整體生命周期,即獲得成本、運作成本和生命周期結束成本等綜合成本最低。采購到物有所值的產品是每個人的共同愿望,如果能將物有所值理念貫穿于政府采購從業人員和廣大民眾,也許就不會有那么多的政府采購負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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