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首次下達2.97億元生態補償資金
青海首次下達2.97億元生態補償資金
本報訊 記者吳敏報道 據青海省財政廳消息,為支持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青海省近日首次下達2022年度省級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資金約2.97億元。
經統計,青海省獲得補償的40個縣中,平均每個縣(市、區)獲得補償742萬元,高于平均值的縣(市、區)有13個,低于平均值的27個。這次獲得補償的40個縣中,獲得補償資金最高的3個縣(市)依次為治多縣2154.99萬元、格爾木市1634.14萬元、曲麻萊縣1504.39萬元。獲得補償資金最少的3個縣(區)依次為民和回族土族縣474.81萬元、平安區464.04萬元、澤庫縣321.82萬元。
據了解,獲得補償的這些地方均處于三江源頭。而青海三江源地區是世界上高海拔生物多樣性最集中的地區之一,也是世界上水資源最為豐富的地區之一,因此被譽為“中華水塔”。
補償資金到底是如何籌措和分配的?今年3月,青海省出臺了《青海省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辦法(試行)的通知》,明確流域補償體現共同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一定比例,引導地方積極參與資金籌措,對促進全省流域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保護和流域可持續發展承擔共同責任。同時,綜合考慮上下游地區經濟發展、自然條件、保護責任等因素,在資金分配上向上游地區、承擔保護責任重的地區和發展機會損失大的地區傾斜,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在資金分配上,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采用因素法分配。按照水環境質量、水源涵養和水資源綜合管理三類因素,統籌分配至流域范圍內的縣(市、區)。同時,為體現上、中、下游地區對保護流域生態環境的貢獻,以及因保護流域生態環境對當地生產經營活動造成的機會成本損失,針對流域上、中、下游設置補償系數。
根據上述通知,青海省財政廳按照“責任共擔”原則,首次由省級和縣(市、區)共同籌措資金3億元,并依據相關部門提供的2022年度國控省控斷面水質達標情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情況以及各縣(市、區)濕地、森林、草原面積情況3個考核因素,對黃河、長江及瀾滄江流域40個縣(市、區)生態補償資金分配額度展開測算,在充分征求相關部門意見以及認真復核的基礎上,共下達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約2.97億元。
此外,為充分體現獎懲機制,青海省財政廳還依據2022年度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結果,對個別地區因人為因素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扣減分配資金額的50%,扣減資金結轉至次年一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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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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