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公安廳:抓牢關鍵環節 細化內控管理
【來自實踐】
寧夏公安廳:抓牢關鍵環節 細化內控管理
■ 本報見習記者 孫瑞玉
通訊員 馬萱怡
如何通過完善內控建設提升本系統規范化采購水平?如何構建規范完整的政府采購內控制度,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
圍繞這些問題,去年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以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為契機,進一步重構采購體系、重建運行機制、重塑制度流程,將“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理念作為主線貫穿采購活動始終,以“依法采購、優質服務、規范操作、廉潔高效”為宗旨,積極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和業務能力建設。
“作為廳級預算單位,我們還全面梳理采購內控制度,用一年多時間,修改完善廳機關采購制度流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徐海寧介紹道。截至目前,自治區公安廳開展政府采購項目262個、采購金額3.26億元左右,實現節支3000余萬元。
近日,自治區財政廳在專題培訓會議上向全區20余家區直機關推廣公安廳采購管理經驗。
抓牢關鍵環節
抓住項目開展關鍵環節、關鍵步驟,前期需“穩”住3個環節,即抓實重點項目庫建設、落實需求審查、競爭性篩選代理;中期需“穩”住3個步驟,即納入項目庫的項目達到啟動條件時,集體決策啟動項目,經預算審計后實施采購,交叉審核,落實相互制衡的驗收機制。
“集體決策制度決不能走空。申報的項目必須經過廳裝備和基建項目辦公室、信息化項目委員會審定才能納入重點項目庫,經過廳長辦公會或黨委會集體研究決策后才能執行。對未列入規劃、未經評審論證、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一律不予采購。”自治區公安廳警務保障部副主任王宏亮介紹道。
在防控業務及廉政風險方面,自治區公安廳堅持問題導向,一方面,在完善內控制度基礎上,緊緊圍繞采購預算、計劃編制、采購需求確定等關鍵點,將業務風險和廉政風險防控結合起來,細化工作要求,加強采購記錄控制,確保決策過程形成完整記錄和有案可查,堵塞內部管理漏洞,消除風險隱患;另一方面,通過典型案例分析教育以及政府采購全流程實戰模擬等形式,嚴明各項行為規范和紀律操守。
全面細化措施
一份集采目錄、一個限額標準,為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劃定了政府采購范圍,但不屬于政府采購的自行組織項目到底如何做?如何加強對自行組織采購的管理?
“個別工作人員誤認為只要是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都屬于自行組織采購,甚至出現化整為零規避政府采購程序的情況。因此,在草擬采購制度時,我們將集中采購目錄外、限額標準以下不同項目的采購情況進行嚴格區分,嚴禁化整為零規避政府采購程序。”自治區公安廳采購科工作人員介紹道。
2022年,自治區公安廳研究出臺了《寧夏公安廳機關自行采購管理實施細則》,對自行組織采購行為進行全面細化,其中突出的亮點是針對金額較低、需求簡單的項目設置簡易程序,采取“以采購部門為主、多部門參與監督”的模式;針對金額較高、需求復雜的項目設置一般程序,保留傳統的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并進一步明確了組織實施流程。
“自治區公安廳的自行采購制度真正做到了填補集采目錄以外、采購限額以下項目采購內控制度空白。以前我們單位1萬元的項目都要公開招標,程序復雜,耗時耗力,效果不盡人意,公安廳的很多做法值得我們借鑒學習。”專門到自治區公安廳學習經驗的自治區寧安醫院工作人員稱贊道。
完善管理制度
“為確保公安重大需求、行業瓶頸和前沿科技手段等投資項目穩步實現預期目標,自治區公安廳探索構建涵蓋職責定位、質能產出、創新效益等方面的績效管理和評價模式。”自治區公安廳警務保障部主任陳奇峰介紹說,根據財政支出“改革先行、突出特色、績效導向”的要求,先后修訂完善了預算績效目標管理、預算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管理、績效評價管理、績效評價結果反饋與應用管理等制度,建立項目和績效清單“雙同步”申報的績效考評體系,確保項目從醞釀到實施,再到結果運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今年以來,我們還積極籌建了公安廳評審服務大廳,專門用于廳機關開展自行采購活動,破解過程無法留痕、現場程序不規范等風險隱患,推動公安廳采購工作向專業化、標準化方向發展。”陳奇峰表示,為進一步提升基層公安機關采購管理工作水平,有針對性地破解采購領域突出問題,4月還制定印發了《基層公安機關采購管理內控工作指引》及配套的視頻講解微課程,供全區基層公安機關學習,著力推動提升政府采購工作效率和采購質量。
據了解,下一步,自治區公安廳將拿出“拼”的精神、“闖”的勁頭、“實”的作風,持續聚焦痛點、堵點、難點問題,深化內控制度更新改革,推動采購工作全鏈條操作優化、全過程公正監管、全周期服務提升,不斷為寧夏公安事業發展注入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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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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