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政府采購行政裁決行穩致遠
政采頭條
推動政府采購行政裁決行穩致遠
——財政部召開政府采購監督工作研討會綜述
■ 本報記者 張舒慧
站在兩份“中央深改方案”的交匯點上,財政部會同司法部在內蒙古、上海、深圳三地開展了第一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期望通過“試驗田”的敢想敢干,激發新的發展動能和活力。
經過幾年的實踐,如今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情況怎樣?有何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如何開展下一步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擴容”?
帶著這樣的思考,財政部日前召開了政府采購監督工作研討會,圍繞第一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進行成果展示并總結經驗,同時啟動第二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現場申報與征集論證工作。
中流擊水正當時
歷史的發展,總有一些關鍵的節點、時期。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強化行政機關解決同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功能”,到《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要求“有關行政機關要依法開展行政裁決工作,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再到《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明確將政府采購活動爭議處理列為行政裁決的重點工作,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為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也賦予了政府采購工作者們新的改革任務。
“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面對日益增長的政府采購糾紛案件,財政部主動作為,積極創設了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機制,在程序上以內控為抓手,在實體上以標準化建設為依托,采取一系列扎實舉措,以“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決心推動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專業化、標準化。
同時,在這期間,由于各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在監管能力方面存在著層級差異與地域差異,導致“輕錯重罰”“重錯不罰”“同錯不同罰”等問題時有發生。為推動全國行政裁決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發展,守護好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最后一道防線”,第一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應運而生。
奮楫前行勇作為
作為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的“探路者”,內蒙古、上海、深圳三地踔厲篤行,奮力探索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的新路徑。
“我們各項改革在管理目標上強調以人為本,在管理手段上強調柔性之治,在管理主體上注重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努力打造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內蒙古’模式。”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廳長鞠樹文表示。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處處長付曉楓介紹,他們聚焦機構、職能、流程等關鍵環節,在工作機制、機構設立、人員配備、創新方式方法方面破題。具體來看,一是及時將爭取試點情況報送自治區政府,同時自治區財政廳也在第一時間成立領導小組,制定了六項保障措施并責成有關部門落實機構、人員、場地。二是通過在財政廳內部設置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專業機構,落實改革任務。三是注重行政裁決機制與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四是將數字信息技術與制度深度融合嵌入系統,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提供全方位、無死角、無障礙的“事前預警、事中監控、事后監管”、誠信管理和“一站式”政府采購糾紛服務。五是搭建互動交流平臺,利用網站、公眾號、服務熱線、微信政策解讀群進行答疑解惑,切實維護好政府采購各方權益。
“上海以示范點建設運行的理想模式(即設置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機構,并以其名義對全市案件開展裁決活動)作為工作目標,形成了較高標準的示范點建設工作方案。”上海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處長杜云峰表示。經深入調研,由于在法律制度和機構人員兩個層面存在難點,短期內難以一步到位實現示范點建設理想模式,于是上海按照依法合規、穩中求進原則,分三個階段推進示范點建設的工作計劃。第一階段是“建機制”,在市本級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工作機制,并在市本級案件辦理過程中試行該機制。第二階段是“收案件”,待解決法律制度障礙后,試行選取若干區的案件在市級辦理。第三階段是“改到位”,根據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逐步擴大案件上收范圍,實現由獨立裁決機構以其名義對全市案件開展裁決活動的改革目標。
“深圳通過多措并舉,穩步推進改革。”深圳市財政局采購辦主任邵潔笙在會上介紹說,一是建立初證收案、筆錄問案、協查明案、專家論案的“四證一體”工作機制。二是參照行政處罰案件的辦案要求,對行政裁決案件堅持雙人執法,明確崗位職責,優化辦理流程,建立協商機制,推動解決案件爭議。三是制定22類執法文書模板,推進執法文書標準化,縮短程序性文書審批流程,促進辦案專業化和規范化。四是建立行政裁決“快處快辦”機制,對于案情簡單且不涉及調查取證、無需組織專家評審論證的裁決案件,原則上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于存在明顯爭議且理解不一,或爭議事項通過查看實物可以快速判處的情況,利用質證程序,現場解決爭議事項。同時,增加調解程序,提高爭議解決的靈活性和有效性,推動當事人通過協商解決糾紛。五是建立專家審理制度,對技術類評審爭議引入第三方審理機制,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對案件爭議焦點提供專業意見,提高裁決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如今,內蒙古成立了全國首家政府采購裁決服務中心,部分實現了省級以下爭議處理向省級集中,開始探索“跨域+”模式,構建“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平臺。前不久,“探索創新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內蒙古模式”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上海在建設中發揮既有制度優勢,對標國際先進經驗,通過“建機制、收案件、設機構”三階段實施路線,統一了執法標準,優化了投訴處理渠道。深圳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在示范點建設中先行先試,勇于創新,探索建立了調解等非強制方式的糾紛化解模式,明確了調解的具體情形。
來自財政部條法司、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中國政法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對第一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的建設情況進行了現場評議。專家們認為,法治的生命來源于實踐。第一批示范點在制度落實上不斷求完善,在疏通堵點上不斷出實招。實踐證明,第一批示范點建設效果顯著、遠超預期,可以逐步向全國推廣。
繼往開來再揚帆
隨著第一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從“淺水灣”蹚進“深水區”并取得了顯著成效,為進一步發揮行政裁決化解糾紛的“分流閥”作用,推動全國行政裁決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發展,財政部計劃開展第二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
會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浙江等部分省市進行了第二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申報。例如,北京在加強制度性公示公開、打造合作性裁決隊伍、完善全流程內控機制、健全糾紛調解機制等方面下足功夫,充分保證了投訴案件裁決質效。天津通過制定工作規程、細化審查標準、探索非強制方式化解爭議等,有力地保障了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河北以“雙盲”評審改革為契機,不斷完善制度建設、機制保障、專業保障、系統保障。山西多措并舉,推動矛盾糾紛快速解決。浙江不斷探索省市區聯動集中裁決、加強裁決數字化建設、強化裁決隊伍專業化建設等。
上述省市代表還表示,隨著法治建設發展、營商環境優化、市場競爭加劇,以及行政裁決公信力和透明度的提升,政府采購投訴案件呈現出數量、規模雙增長的趨勢。希望以此次試點申報為契機,開拓創新,切實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更好地提升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工作水平,為政府采購工作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此外,與會代表還就行政裁決改革工作中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展開了深入討論,為下一步工作吸取經驗和教訓,也為下一次創新和前進積蓄更多力量。會議強調,內蒙古、上海、深圳三地應繼續常態化、長效化、穩步推進改革工作,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后續經論證確定為第二批試點的單位要抓住一切有利時機,利用一切有利條件推動行政裁決改革工作。
征途漫漫,惟有奮斗。對于使命在肩的試點單位,相信在財政部國庫司的指導下,必然能推動政府采購行政裁決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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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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