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進一步規范市級政采工作
本報訊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湖北省十堰市財政局近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了解,《通知》首先對該市政府采購預算作出相應規定,要求市直單位嚴格按照年度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真實、全面、準確、足額、細化編制部門的政府采購預算,并重申無計劃不審批、無預算不采購的紀律。此外,《通知》規定,對部分采購規模需求大、次數頻繁、技術規格較為標準的采購項目試行批量集中采購。屬于辦公設備等采購項目,取消由采購單位自行向協議供貨商詢價采購的辦法,改為由市政府采購中心向協議供應商詢價采購,實行集中申報,打包集中詢價采購。
《通知》強調,凡不按要求進行備案的,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將暫停辦理該單位政府采購相關手續。并且不得請采購代理機構或供應商代辦相關政府采購手續(如詢價單的填報、備案等)。(周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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