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發現四方面突出問題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發現四方面突出問題
本報訊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表示,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近期向5個被督察省份反饋督察意見,主要發現了四方面突出問題。
生態環境部在近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裴曉菲介紹,總體來看,此次督察的福建、河南、海南、甘肅、青海5省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好轉,但督察也發現一些突出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部分地區和部門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有偏差,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省份仍存在盲目上馬“兩高”項目問題,一些省份在推進項目發展中忽視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化工園區布局問題突出,部分行業轉型升級乏力、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二是推進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有短板。一些省份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四水四定”要求落實不到位,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還有較大差距,部分地區“挖湖造景”問題仍然比較突出。
三是生態保護修復不力。海洋、湖泊、草原、林地及自然保護地生態破壞時有發生,礦山違規開采及生態修復滯后問題依然存在。一些生態修復項目方案制定不科學、驗收降低標準、后期管護不到位。
四是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明顯。被督察省份不同程度存在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一些地方因管網不配套、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行等原因造成污水長期直排、漏排和溢流。
裴曉菲表示,生態環境部將指導督促被督察省份科學制定督察整改方案,全面落實整改要求,扎實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據悉,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5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上述5省開展督察。今年2月26日至28日,各督察組陸續向被督察省份反饋督察意見,并同步移交責任追究問題清單和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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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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