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進一步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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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進一步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
本報訊 日前,河北省承德市財政局在督導采購單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內控制度的基礎上,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采購人代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采購人代表管理,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
《通知》強調,嚴格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采購人應委派熟悉采購需求和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的人員作為采購人代表。采購人代表應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
《通知》要求,嚴格采購人代表委派程序。原則上采購人代表應為本單位人員,嚴禁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為其選用采購人代表。確因項目技術復雜、專業性強、本單位難以確定合適的采購人代表,需聘請本單位以外專業人員作為采購人代表的,應當聘請具有與評審項目相關的中級職稱及以上資格或同等專業水平的人員。同時,要求采購人在中標(成交)結果公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將聘請本單位以外專業人員的采購人代表授權書和采購人代表職稱證書復印件報同級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備案。
《通知》提出,嚴格執行回避禁止規定。進一步明確了采購人代表與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的三種回避情形。要求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由本機構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審。采購人代表不得擔任評審小組組長,不得干預或者影響正常評審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傾向性、引導性的意見,不得記錄、復制或帶走任何評審資料,不得領取評審勞務報酬。同時,要求嚴格采購檔案管理。委派本單位以外人員作為采購人代表的相關資料和采購人代表授權函,采購單位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把這些資料作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予以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確保政府采購項目檔案資料的完整齊全,采購項目檔案保存期應自采購活動結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截至目前,在承德市本級已完成的45個政府采購項目中,有23個項目委托本單位人員作為采購人代表,22個項目有采購單位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較好地落實了采購人主體責任。
(徐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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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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