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預付式消費、大數據“殺熟”等問題,消保條例7月1日起施行——為保護消費者亮出更多實招
整治預付式消費、大數據“殺熟”等問題,消保條例7月1日起施行——為保護消費者亮出更多實招
人民日報
隨著近年來平臺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不斷發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
“消保條例的頒布實施,進一步完善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體系,加大了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條例》針對一些熱點焦點痛點問題,都做出針對性規定,推出解決辦法。
針對預付式消費,增加商家提前告知義務。預付式消費廣泛用于娛樂、健身、美容等各類生活場景,但由于商業預付卡市場監管不嚴、缺乏風險防范機制等因素,一些商家“失聯跑路”,時常引發投訴糾紛。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條例》對預付式消費進行了更細化的規定,要求經營者決定停業或者遷移服務場所,提前30日在醒目位置公告,出現重大經營風險應當停止收取預付款。但要從根源上解決預付式消費的維權退費難問題,還需監管部門、行業協會以及經營主體等各方共同發力,加強協同共治。
針對自動續費,要求以顯著方式提醒。近年來,知識付費產業發展迅速。許多消費者逐漸培養出訂閱會員服務的消費習慣,然而自動續費機制卻頻繁成為消費者不小心就會觸碰的陷阱。許多客戶端故意設置障礙以阻止用戶取消訂閱自動續費,例如不提供明確的取消操作路徑,或者要求用戶經歷繁瑣的步驟才能終止自動續費。
對此,《條例》明確,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
事實上,針對自動續費問題,一些地區大膽探索、先行先試。比如,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要求,在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5日內,必須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信工具、電子郵件、消息推送等方式將服務內容、扣費金額等事項告知消費者。
針對大數據“殺熟”,首次規范差異化定價。這些年,平臺大數據“殺熟”、以優惠訂閱折扣誘導訂閱后自動以原價續費等連環消費“陷阱”屢見不鮮。對此,消保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表示,《條例》既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又支持經營者合法經營,將為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亮出更多真招實招,讓老百姓“消費環境優獲得感強愿消費”,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記者 齊志明)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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