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暢通防汛救災采購便利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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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暢通防汛救災采購便利化渠道
本報訊 安徽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通知,要求黃山市等地有關部門建立防汛救災采購“綠色通道”,推動受災地區采購便利化工作,確保防汛救災物資及時到位。
安徽省財政廳提出,汛情及救災期間,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防汛救災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應以滿足應對防汛救災任務為首要目標,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可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各有關部門要建立采購“綠色通道”,方便采購單位采購。對非緊急的采購活動,因防汛救災而無法開展或無法按規定時間繼續進行的采購活動,可酌情暫停或延期,并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通知有關當事人。
安徽省財政廳還要求,各采購單位切實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緊急采購內控機制,加強緊急采購內控管理,保留防汛救災采購有關文件及憑據,確保采購時效、保證采購質量、提高資金效益。同時,依法依規接受審計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采購單位及采購人員存在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或有關部門舉報。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采購監管,依法及時處理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規定,此次通知針對黃山市、宣城市、池州市、安慶市、銅陵市,后續其他可能受災的地區可參照執行。
(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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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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