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提升代理機構監管效能
河南信陽:提升代理機構監管效能
本報訊 今年以來,河南省信陽市財政局著力完善采購代理機構監管制度,增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質效,全面規范代理機構代理行為,著力打造“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誠信”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發揮平臺作用,提高“無感”監管比重。針對政府采購電子化運行特點,信陽市財政局堅持定期監督檢查與日常不定期線上抽查相結合,統籌人員力量,形成更多監管成效。在定期監督檢查工作通知發布后,先由采購代理機構開展自查,財政部門再進行復查,提高監督檢查效率。創新監督檢查方式,提高日常不定期抽查比例,發揮電子化采購平臺作用,提高“無感”監管比重,減少對采購代理機構的影響,全面壓實監督檢查職責。
堅持問題導向,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圍繞妨礙采購市場公平競爭的重點問題,信陽市財政局從采購文件資格條件設置情況、評審因素及標準設置情況、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情況、評審專家抽取和評審情況等方面,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工作要求,不定向抽查22家采購代理機構,杜絕設定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在采購文件中要求供應商在特定區域設置分公司或辦事處等不合理條件限制經營者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營造采購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以查促改,建立長效機制。信陽市財政局及時督促采購代理機構整改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對于共性問題,及時整改并建章立制,對于個性問題,及時整改確保不再發生。堅持監督檢查與服務管理并重,與采購代理機構加強溝通聯絡,建立互動機制,出臺政策及時征求采購代理機構的意見,及時傳達最新的政府采購政策,督促采購代理機構強化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加強合同簽訂及履約管理,項目履約驗收情況要在有關的政府采購網站及時公開,對于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要邀請服務對象參與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及時公示。
(信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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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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