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能源乘用車“擁抱”框架協議采購
山西:新能源乘用車“擁抱”框架協議采購
本報訊 記者張炎報道 記者從山西省財政廳了解到,該省正在推進新能源乘用車框架協議采購工作。近日,山西省財政廳發布了《關于乘用車(新能源)、掃描儀實行框架協議采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新能源乘用車納入框架協議采購方式。
此前,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府采購中心)在全省范圍內對乘用車(新能源)以框架協議采購方式進行了公開征集。日前,該框架協議入圍公告發布,確定了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吉利、埃安、東風風神、創維、比亞迪、紅旗、別克、奇瑞等多家新能源汽車品牌入圍。
記者從山西省政府采購網發布的征集文件中了解到,此次框架協議采購為封閉式框架協議。征集文件要求,入圍供應商應當為入圍產品生產廠家或者生產廠家唯一授權供應商。本期框架協議不接受聯合體。
此次征集采購的新能源乘用車分為轎車(純電動)、越野/SUV(純電動)、MPV(純電動)、轎車(插電式混動/增程式新能源)、越野/SUV(插電式混動/增程式新能源)、MPV(插電式混動/增程式新能源)、中型客車(純電動)、大型客車(純電動)八類共68包。其中,轎車(純電動)15包,最高限制單價為8萬—18萬元;越野/SUV(純電動)28包,最高限制單價為8萬—25萬元;MPV(純電動)4包,最高限制單價為18萬—25萬元;轎車(插電式混動/增程式新能源)3包,最高限制單價為15萬—16萬元;越野/SUV(插電式混動/增程式新能源)10包,最高限制單價為16萬—25萬元;MPV(插電式混動/增程式新能源)6包,最高限制單價為18元—25萬元;中型客車和大型客車各1包,最高限制單價為25萬元和45萬元。
征集文件明確,供應商響應的貨物技術、商務等條件應當滿足采購需求且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單價,高于最高限制單價的,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貨物應當是市場上已有銷售的規格型號,不得是專供政府采購的物品。當單筆采購達到一定采購量后,入圍供應商需提供響應折扣,此折扣價格將作為第二階段達到量價關系后成交供應商的最高限價。
目前,越野/SUV(純電動,最高限制單價分別為8萬元和10萬元)、中型客車(純電動,最高限制單價為25萬元)、大型客車(純電動,最高限制單價為45萬元)及部分越野/SUV(插電式混動/增程式新能源,最高限制單價為25萬元)等項目,因為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采購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數量不足而終止,其他均順利完成征集工作。
《通知》明確,本期框架協議采購結果適用范圍為全省各級預算單位,乘用車(新能源)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方式為直接選定/二次競價。本期框架協議執行期限為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1年。
山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本期框架協議自8月8日起開始執行,此前已完成備案的采購計劃,可繼續按原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內完成采購,并及時完結采購。從8月23日起,原電子賣場供應商商品會被下架。
為確保框架協議采購工作平穩有序地實施,《通知》要求,各級預算單位要規范框架協議采購,加強第二階段采購合同授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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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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