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構建“大代理”政采合作新模式
襄陽構建“大代理”政采合作新模式
本報訊 今年以來,湖北省襄陽市財政局探索建立政府采購“大代理”合作新模式,制定出臺改革工作方案,從政府采購活動的全生命周期出發,以提升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業化水平為抓手,持續規范政府采購活動,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能。
自開展政府采購“大代理”合作新模式改革以來,全市有5家專業試點代理機構和采購人簽訂了政府采購“大代理”委托協議,目前已有3個項目完成了履約驗收。通過專業的市場調查和風險分析,實現了試點項目的零質疑投訴和采購質效的大提升。
當前社會代理機構存在成立門檻低、數量大、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的問題,一些代理機構專業能力有限,不僅會影響采購效率,而且也會阻礙政府優化財政支出和市場健康發展。為此,襄陽市財政局推出政府采購“大代理”合作新模式,從對采購需求、采購計劃、采購合同、采購風險等四個方面的管理延伸代理服務,全流程引導代理機構提升綜合能力,確保政府采購活動合法、合規、高效開展,從而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同時,襄陽市財政局以業務能力建設為切入點,常態化組織采購人、代理機構開展培訓交流,明確三大主體責任,推動政府采購工作貫通聯動、一體落實。市財政部門履行監管職能,依據代理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對項目結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市采購預算單位負責政府采購的預算編制和執行,對預算編制、需求管理、實施采購、合同管理、質疑答復、內部管理等具體事項擔負主體責任;政府采購“大代理”機構則要發揮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政策法規專業優勢,為采購人提供市場需求調查、履約驗收等全過程的專業化服務,實現從“重程序的合規性”代理向“重服務的專業化”全鏈條代理轉變。三者各司其職、聯動集成,不斷規范采購項目的全過程合規性,推動每個環節做到程序合法、結果高效和自成閉環。
此外,襄陽市財政局聚焦貫徹落實政府采購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精神,探索推進“大代理”試點項目“主體+要素”的評價模式。即,在對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和供應商這“四方”主體進行評價的同時,對“大代理”試點項目的采購程序、采購效率、采購質效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并同步推進信息技術動態監管系統的實時監控和“雙隨機一公開”的抽查檢查,及時發現政府采購過程中的問題并進行干預。充分利用大數據對政府采購領域“四方”主體的違法失信行為進行整理,及時將結果向社會公開。對該公開不公開的采購機構,對在采購中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采購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倒逼“四方”主體實現行業自律、良性競爭,共建政府采購良好生態,讓政府采購在“陽光”下運行。
據悉,下一步,襄陽市財政局將持續加大力度推進“大代理”合作新模式試點項目,繼續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積極為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提供指導服務,切實推進改革任務落深落實,不斷提高政府采購工作質效。
(朱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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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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