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推行政采供應商基本條件承諾制
陜西漢中:推行政采供應商基本條件承諾制
本報訊 記者彭勇琪報道 近日,陜西省漢中市發布《關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購供應商基本資格條件承諾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于202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明確對供應商基本資格條件實行“承諾+信用管理”,進一步降低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的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
《通知》明確,“承諾+信用管理”準入管理制適用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等法定政府采購方式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只需在資格審查環節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資格承諾函,不再需要提供其他證明資料。如供應商未提供資格信用承諾函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通知》強調,資格審查主要依據投標(響應)供應商提交的承諾函,由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小組(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磋商小組)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供應商是否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以及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經營活動等情況。
《通知》要求,供應商應對其資格信用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作出虛假承諾,經調查核實后,按照法律規定對供應商進行處罰,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通知》還明確了三類不適用承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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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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