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城市公共交通條例》
【業內動態】
國務院發布《城市公共交通條例》
本報訊 近日,國務院發布了《城市公共交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旨在推動城市公共交通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滿足公眾基本出行需求,促進城市現代化建設。《條例》共6章55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發展導向。規定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公益屬性,落實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構建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
二是壓實主體責任。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責任主體,承擔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強化安全監管、協調重大問題等職責。
三是強化發展保障。從加強規劃調控、保障用地需求、健全投融資機制、完善票價體系、落實補貼政策、保障優先通行等方面作了規定。
四是優化運營服務。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及時公開運營服務信息,加強運營調度管理,建立服務質量投訴處理機制,提高運營服務質量和效率。
五是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保障運營安全的主體責任;要求乘客遵守乘車規范,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監管;針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實際情況,從設計、建設、運營等方面規定了具體安全管理措施。
六是嚴格法律責任。對不遵守城市公共交通運營有關服務標準、規范、要求,以及擅自中斷運營服務、影響城市公共交通運營安全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新華社)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