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強化主體責任促政采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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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西安:強化主體責任促政采提質增效
本報訊 記者彭勇琪 通訊員王旭報道 日前,陜西省西安市財政局印發《關于選派采購人代表的建議函》(以下簡稱建議函),明確采購人代表選派方面的相關問題,規范開展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工作,進一步提升專家評審效果,著力解決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政府采購工作提質增效。
“采購人代表承擔著代替采購人參與評審、發表意見和確認有關事項等重要職責,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只有規范采購人代表的選派,才能進一步夯實采購人主體責任?!蔽靼彩胸斦窒嚓P負責人表示。
關于采購人是否必須委派采購人代表問題,建議函明確,采購人通過委派代表,在評審環節行使“知情權、參與權”是財政部門將采購決定權賦予采購人的手段之一,通過現場參與,采購人代表可以對評標委員會的評審起到補充完善作用,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限制專家對評審權利的濫用。如果采購人基于各種原因愿意放棄該項權利,法律法規對此并未作出約束。但是,鑒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選派采購人代表參與評審是充分體現采購人意志的重要環節,更是采購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的需要,因此,建議采購人在項目評審時審慎選派采購人代表參與評審。
關于采購人如何選派采購人代表問題,建議函明確,采購人可以選派本單位熟悉項目需求的人員擔任采購人代表參與評審,如果采購人沒有合適的專業人員,可以從外單位聘請專業技術人員作為采購人代表參加評審。采購人委派代表參加評審的,要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授權函,采購人代表與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存在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采購單位也應當明確采購人代表選派的監管責任和流程,按照單位內控要求對采購人代表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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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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