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多點施策加強政府采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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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多點施策加強政府采購管理
本報訊 日前,廣東省佛山市財政局印發通知提出,以提升市場主體滿意度和獲得感為導向,多點施策加強政府采購管理,著力解決政府采購領域的難點、堵點和痛點問題,在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交易效率、優化政府采購監管方面發力,助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在進一步規范采購行為,更好地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方面,佛山市財政局提出要規范采購需求調查行為,明確要求采購人在開展需求調查時,選擇的調查對象一般不少于3個人,并應當具有代表性,不得將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重大稅收違法失信行為的企業作為市場調查對象。要加強采購意向公開,針對采購項目名稱變更或主要內容變更的采購項目,明確要求采購人需重新公開采購意向。要堅決清理通過入圍等方式設置的,作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資格條件的各類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等供應商庫,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競爭。
在進一步提高交易效率,更好地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方面,佛山市財政局明確要求大幅縮短合同簽訂時間。將采購合同簽訂時間,由法律法規規定的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進一步縮短至原則上20日內。落實政府采購預付款制度,要求采購人可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預付款比例,其中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加快采購資金支付,要求采購人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支付,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完善履約驗收管理。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制定履約驗收方案,明確驗收的主體、時間、方式、程序、內容和標準等事項。允許供應商通過電子保函、信用承諾函等非現金方式提交保證金。
在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監管,更好地保障參與主體權益方面,佛山市財政局明確提出,對于案情簡單且不涉及調查取證、無需組織專家評審論證的投訴案件,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原則上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于一些非刻意違規行為或者因信息不對稱引起的投訴,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可通過約談、雙方質證等方式,督促當事人及時整改、化解爭議。探索推行政府采購領域企業行政合規工作,貫徹“首違不罰”有關規定,對于供應商及時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依法免于、減輕、從輕行政處罰,激發市場活力。推行政府采購“信用承諾制”。探索建立采購人、供應商誠信履約機制,通過“信用扣分”方式對違約行為進行懲戒。
(褚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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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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