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偷梁換柱”式交付
【實務探討】
警惕“偷梁換柱”式交付
■ 黃小潔
某高校采購一款教學軟件,為保障數據安全,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系統采用本地化部署,部署于學校服務器。然而,在項目驗收階段,驗收部門發現部署在校內服務器的軟件從未啟用,用戶部門實際使用的是中標人提供的云部署平臺。盡管中標人稱本地部署版本與云部署版本功能一致,采購人仍判定驗收不合格,并要求中標人限期整改,將云平臺上的數據、案例等內容導入本地部署的軟件,并及時更新。
背后原因
此案例揭示了軟件采購中的一種隱蔽風險:表面合規,實際違規。中標人提供本地部署版本以滿足招標要求,實際卻引導用戶使用云部署版本,規避了本地化部署的成本和技術挑戰。這種“偷梁換柱”式的交付方式,不僅損害了采購人的利益,埋下了數據安全隱患,而且也暴露出采購人在軟件這類無形資產管理上的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基本原則,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此案例中供應商的行為顯然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更為嚴重的是,部分用戶部門“只管用”的心態,客觀上縱容了這種違規行為,也導致這些無形資產無法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
筆者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可能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需求調研不足,指標定義不清。采購需求制定可能未充分調研用戶的實際需求,或對本地化部署的具體指標缺乏明確的定義。雖然招標文件寫明本地化部署,但未能細化部署的具體要求(例如:數據存儲位置、系統維護責任、知識產權歸屬等),給供應商留下鉆空子的空間。這與《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強調的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避免歧義的規定不符。
——重功能輕部署,用戶引導失當,無形資產管理意識淡薄。用戶部門可能更關注軟件的功能和使用體驗,而對部署方式的理解不足,甚至存在“只管用,不管符不符合招標要求”的錯誤觀念。同時,用戶部門對于軟件作為無形資產的意識也較為淡薄,缺乏對軟件后期維護、更新、使用的管理規劃。這種“只管用”的心態,使得用戶容易被供應商引導使用更便捷的云部署版本,最終導致了本地化部署名存實亡。
——供應商利益驅動,缺乏有效約束。本地化部署通常需要更高的成本投入,中標人可能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潤,而有意引導用戶使用云部署版本。另外,合同條款設置缺乏對部署方式的嚴格約束和明確相應的違約責任,也使得供應商更加肆無忌憚。筆者認為,合同中也應該明確軟件知識產權的歸屬以及使用權限,以保障采購人的無形資產權益。
——監管機制存在漏洞,全過程監管缺位,無形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比如,采購人缺乏對項目執行全過程的有效監管,特別是對軟件實際使用情況的核查,導致部署方式不合規的問題直至驗收時才得以暴露。《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對驗收環節提出了明確要求,但在實際操作中,筆者認為,監管不應局限于驗收階段,而應貫穿項目始終。同時,采購人自身也缺乏對軟件等無形資產的管理制度,沒有建立起從采購、驗收、使用到維護更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
對策建議
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筆者認為,需要構建全流程的監管體系,從源頭防范風險,并加強對軟件等無形資產的管理。
——深入調研用戶需求,科學制定采購方案,確定軟件部署方式及資產歸屬。在制定采購需求前,應充分調研用戶部門的實際需求和應用場景,明確軟件功能和性能要求,并就部署方式與用戶充分溝通,基于數據安全、成本效益等因素綜合考慮選擇本地化部署或云部署方式。如果選擇本地化部署,則該軟件應作為無形資產進行管理;如果選擇云部署,則需明確軟件使用權的購買方式,并與供應商簽訂數據保密協議,確保數據安全。
——細化技術指標,明確部署要求及知識產權歸屬或使用權。采購文件應清晰、明確地規定軟件的部署方式、技術架構、功能模塊、性能指標、數據存儲位置、系統維護責任等,避免出現模糊或歧義內容。如果選擇本地化部署,則尤其要對本地化部署進行詳細定義,例如:服務器的物理位置、數據訪問權限、運維責任、知識產權歸屬等。如果選擇云部署,則需明確軟件使用權的范圍、期限以及數據訪問權限等,并要求供應商提供數據安全保障措施及承諾。
——強化合同約束,明確違約責任及無形資產管理條款或數據保密條款。在采購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軟件的部署方式、驗收標準、違約責任等。如果選擇本地化部署,則合同中要加入無形資產管理條款,明確軟件維護、升級、數據遷移等責任,保障學校對軟件的長期使用和管理,并明確軟件知識產權的歸屬以及使用權限。如果選擇云部署,則合同中應包含數據保密條款,明確供應商的數據安全責任和義務,約定數據泄露等情況的賠償責任,并要求供應商定期提供數據安全報告。
——加強過程監管,開展全流程監督,落實無形資產管理制度或數據安全監管。采購人不僅要重視最終驗收,而且更要加強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管,定期檢查項目進展情況,確保項目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可以引入第三方監理機制,對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監督。如果選擇本地化部署,采購人應建立健全無形資產管理制度,明確軟件等無形資產的入庫、使用、維護、更新、報廢等流程,并指定專門的部門或人員負責無形資產的管理工作。如果選擇云部署,則需加強對供應商數據安全措施的監管,定期審查其數據安全報告,確保數據安全。
——提高驗收標準,注重實際使用效果及無形資產入庫、數據安全評估。驗收環節應重點關注軟件的實際使用情況,核查是否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進行部署和使用,并對軟件功能、性能、安全性等進行全面測試。如果選擇本地化部署,驗收完成后,應及時將軟件作為無形資產入庫,并進行登記造冊,以便進行后續的管理和維護。如果選擇云部署,則驗收環節應包含對數據安全的評估,確保供應商的數據安全措施符合合同要求,并能夠有效保障數據安全。
引申思考
“偷梁換柱”式的交付行為損害采購人利益、擾亂市場秩序,更暴露采購單位軟件采購及無形資產管理的薄弱環節。軟件采購并非簡單的買賣交易,涉及科研、數據安全、知識產權等諸多方面,需要采購人、用戶部門、供應商以及監管部門多方協同。
采購人自身需強化主體責任,提升軟件及無形資產管理意識,將軟件納入無形資產管理體系,細化采購、驗收、使用、維護、更新、報廢等環節的管理流程;加強需求調研和指標細化,避免“重功能輕部署”,明確部署要求、數據存儲位置、系統維護責任、知識產權歸屬等關鍵信息;強化合同約束和過程監管,確保合同有效履行。用戶部門需轉變“只管用”的錯誤觀念,積極配合,嚴格驗收,主動學習相關知識,提升自身認知。供應商應恪守誠信,嚴格遵守采購文件要求,杜絕弄虛作假,注重技術創新,提升服務質量。監管部門需加強監管力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并出臺相關政策引導規范市場行為。筆者認為,通過多方共同努力,構建規范、透明、高效的軟件采購體系,能夠有效保障采購質量,維護采購人的合法權益。
(作者單位: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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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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