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代理機構亂收費
【實務探討】
如何避免代理機構亂收費
■ 戴莉莉
2025年1月,財政部共發布了73則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涉及政府采購領域多方面現象,其中包括在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各項違規收費、違規轉嫁專家費、不按約退還保證金等情況。
案例一
A公司在多個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違規轉嫁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收取保證金、超標準收取代理服務費等問題。根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等規定,財政部門責令A公司就上述問題進行整改,及時清理和退還保證金、違規收取的費用。
案例二
B公司在多個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內退還供應商投標、磋商保證金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財政部門責令B公司就上述問題進行整改,及時清理和退還保證金。
案例三
C公司存在違規收取保證金、電子采購文件費用等問題。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等規定,財政部門責令C公司就上述問題進行整改,及時清理和退還違規收取的費用。
筆者認為,要杜絕代理機構亂收費這種情況,需要政府、社會公眾及監督部門齊發力。近幾年,多地出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從制度層面進行規范,同時還采取多部門協作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曝光典型案例、進行行政處罰等措施加大政府采購代理行為規范。
為防止代理機構亂收費,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進一步明確收費標準和范圍。要求代理機構嚴格遵守《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得收取未經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性文件明確規定以外的費用。
二是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提高透明度。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公告、采購文件中明確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并確保供應商知情。實行電子化采購的項目,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免費提供電子采購文件,不得要求供應商再付費領取紙質文件。另外,應隨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開本項目收費情況,包括具體收費標準及收費金額等。
三是進一步規范代理服務協議模板。可以通過出臺代理服務協議模板,設定格式條款,在委托代理協議中,明確代理費用的承擔方,防止不合理費用轉嫁給供應商。特別是對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過三年且一年一簽的政府采購服務項目,明確代理機構不得重復收取代理費。
四是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和培訓宣貫。代理機構應加強行業自律,遵守職業道德,注重打造良好行業氛圍,不以不合理低價無序競爭。建議各地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定期對代理機構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提升其業務水平和合規意識。
五是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聯合多部門開展常態化的監督檢查,協同行動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收費行為。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暢通反饋渠道,保障供應商權益,對違規收費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作者單位:福建省廈門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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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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