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部署框架協議采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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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部署框架協議采購工作
本報訊 遼寧省財政廳近日發文對全省2025年集采目錄內框架協議采購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建立框架協議銜接機制,拓展服務類采購范圍,強化政策執行剛性。
遼寧省財政廳明確,2025年及以后年度,省采購中心及各市要按照省財政廳《關于確定遼寧省集采目錄內框架協議采購負責組織實施品目的通知》,在協議到期前至少2個月,對21個品目的框架協議啟動新一輪征集工作。要結合首輪執行情況,科學調整需求標準,規范開展需求調查、專家論證等程序,確保供需無縫銜接。
遼寧省財政廳提出,為提高小額服務類采購便利度,按照“應采盡采”原則,2025年計劃將車輛保險、車輛加油、印刷服務3個服務類品目納入全省集采目錄內框架協議采購范疇,繼續按照省域統采、全省共享結果模式,分別由省采購中心、沈陽市集采中心和沈撫示范區集采中心負責征集。各市縣已開展并完成上述3個品目的地方征集并簽署協議的,在現有協議有效期限內,既可依照原協議條款繼續履行,亦可同步參與省級層面統一組織的協議征集并開展采購活動。待地方協議期滿后,則不得再自行單獨開展征集工作。對于目前市縣正在開展但尚未完成協議簽署流程的,應立即中止協議簽署并取消原定的征集工作。
遼寧省財政廳還強調,各級采購單位應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符合集采目錄內框架協議適用情形的采購需求,必須在遼寧政府采購網“遼寧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通過協議方式實施。如確需授予非入圍供應商的,須嚴格履行價格比對、材料留存及結果備案等程序。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要發揮牽頭組織作用,建立“財政—集采機構—采購人”三方協調機制,做好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落地見效。省、市兩級集中采購機構要做好征集程序和訂立框架協議等具體性實施工作。
(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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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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