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推進政采代理機構專業化規范化發展
采購動態
河南濮陽推進政采代理機構專業化規范化發展
本報訊 記者袁瑞娟 通訊員楊建萍報道 日前,河南省濮陽市財政局印發《濮陽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著力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人員管理、培訓考核、信息公開和動態監管等,推動政府采購代理行業向專業化、規范化方向邁進。
《方案》首次提出“固定專職人員+進場持證”雙重管理制度,實行進場持證,規范專職人員管理。旨在落實《河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實施辦法》相關規定,通過核查在濮陽執業的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為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進場工作證”,從源頭上遏制“一套人馬,多個機構”和借用資質問題。
對于培訓考核,《方案》明確,建立“培訓+考試”全鏈條能力提升機制,每年組織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開展政策法規、實務操作培訓,進行統一考試,促使代理機構加強內部培訓,壓實采購代理機構主體責任,牢固樹立誠實守信意識,堅持勤勉盡責的職業操守,自覺踐行行業自律的各項要求,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養,增強政府采購全過程服務能力。
《方案》強調,財政部門需定期公開各代理機構的年度代理項目數量、金額、質疑投訴量及履職評價結果,接受社會監督。針對履職評價較低、年度被投訴舉報超過3次或近3年受行政處罰2次以上的代理機構,實施全年項目全流程監督檢查;結合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要求,對以往檢查結果較好、監管風險度低與信用較好的代理機構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形成行業自律與重點監管相結合的采購監督機制,讓“精準監管、無事不擾”成為常態。
濮陽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方案》自發布之日起試行期為2年。《方案》的出臺標志著該市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管理是從“粗放管理”向“精準監管”轉型。濮陽市財政局通過制度創新與嚴格執法“雙輪”驅動,促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健康、良性、可持續發展,進一步筑牢政府采購監管“防火墻”,助力優化營商環境,賦能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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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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