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未能落實的通知”說起
【甘苦政采人】
從“一個未能落實的通知”說起
■ 王勇
我在從事多年的政府采購業務工作中,接到了無數個有關領導機關下達的通知,印象中只有一個通知未能得到落實,但我從不為此感到一絲的后悔與遺憾。
事情的起因是一個政府采購項目的投標供應商因未能中標,為維護自己的權益提出了質疑。該供應商在向采購人、代理機構發出書面質疑的同時,也向同級紀委、財政、行政審批甚至信訪局等多個部門遞交了該質疑函。信訪局在收到該質疑函后隨即函告財政局,要求“采購辦安排人員于第2天下午下班前與該供應商見面溝通,并反饋矛盾化解情況。”
接到局辦公室轉來的書面通知及所附的信訪件后,我當即與信訪局聯系人進行了電話溝通,重點向他解釋了三點。其一,質疑是供應商維權的一個救濟渠道,也是政府采購工作的一個正常程序,要正確對待;其二,該供應商的信訪件與質疑函從內容到形式完全一致,且并未涉及相關人員違規違紀問題,理應按質疑而非信訪案件流程辦理;其三,處理質疑的責任主體、辦理時限、辦理方式等,《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五條、第十三條有明確的規定。因此,此件安排采購辦辦理不妥,也無法落實。最終信訪局領導采納我的建議,將此件轉批采購人知曉,由其依程序處理而非限時辦結了事。
此事雖已過去近5年,但作為我政采職業生涯中唯一一份未能落地執行的通知,它始終縈繞在我心頭。我時常反思其中暴露出的諸多問題——包括相關部門處置方式的不盡規范,以及供應商過度維權等現象。
在我看來,該事件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政府采購法規政策宣傳不夠到位。而有效規范政府采購相關當事人的行為,沒有捷徑可走,只能是伏下身子、集中精力、踏實付出。
把握好以下四個環節,著力強化對政府采購法規政策的學習,才能有所收獲,并從根本上扭轉當前的被動局面。
要把握學習內容的深度。不僅要學懂弄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條文的含義,而且對財政部頒發的規范性文件內容也應熟練掌握,同時還要學習操作實務,特別是要加強對財政部發布的指導性案例的學習,以有效借鑒、指導工作。
要把握學習對象的廣度。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要求,積極部署、廣泛動員、精心組織,不僅采購人、供應商、代理機構等政府采購當事人要持之以恒地學習,而且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入庫的評審專家甚至于紀委、信訪部門的窗口服務人員也需加強學習,以增強法規意識,規范自身行為,促進工作開展。
要把握學習運用的高度。通過喜聞樂見的形式和手段、鮮活生動的語言和事例,著力激發學習熱情,提高學習成效,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指導實踐。一方面采購人、代理機構等相關人員既能做到依法依規辦理各類政府采購事項,又要懂得在發現對供應商有侵權事項時該踩剎車就踩剎車,避免無謂地堅持;另一方面,紀委、信訪等部門在處理與質疑、投訴內容一致的政府采購項目的信訪件時,也要慎重對待,依法辦事,避免單純出于維護穩定或信訪盡快“銷號”的考慮,而發生硬性要求限時辦結、質疑事項指定由財政部門處理等超越法規規定的問題。
要把握維護權益的限度。隨著法律法規制度的健全、采購工作透明度的提高、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供應商注重運用質疑、投訴等合法救濟手段來維權是再合理不過的事,但其存在過度維權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實踐中有少數供應商只要自己未中標就懷疑一切,不管自身報價是否合理、投標方案是否科學切合實際、投標內容是否充分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等,就很隨意地進行質疑或信訪舉報。更有甚者,以質疑、投訴、舉報等為手段,給采購人施加壓力,通過“碰瓷”的惡劣行徑,迫使采購人或中標人“花錢買平安、項目保順利”,其行為已構成違法。因此,廣大供應商要通過學習法律法規,樹立“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的理念,堅持講事實、重證據,依法維權,而不能想當然、無中生有地去過度維權,尤其要避免惡意質疑、投訴事項發生,切實做到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行有所止、操作規范。
(作者單位:湖北省棗陽市財政局)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