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加強學生校服軍訓服采購管理
貴州加強學生校服軍訓服采購管理
本報訊 近日,貴州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和高校學生軍訓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規范選用采購,保障質量安全。
意見明確,學校是本校校服軍訓服選購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本校校服軍訓服選用采購的組織實施,制定本校著裝規范和管理細則。校服選用采購要嚴格執行國家標準,采購文件及合同中須標明校服執行標準。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的行為。堅決杜絕劣質校服流入校園。校服選購周期原則上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采購校服。不得頻繁更換校服,款式一旦確定,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和延續性。不得一次性采購小學、中學階段所需的全部校服。使用財政資金采購校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政府采購。
意見規定,軍訓服選用采購參照中小學生校服要求執行。要堅持學生自愿原則,征得一定數量家長、在校生代表同意后進行選用采購。要貫徹落實“守護戎裝”有關規定要求,規范選用軍訓服,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軍訓服的行為,規范采購程序,依法依規、按照規范流程采購軍訓服。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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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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