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確網上超市商品發布規定
浙江明確網上超市商品發布規定
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浙江新網超商品發布及審核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近日公布,明確網上超市商品發布的操作步驟、基本規范、具體要求等內容,提升網上超市供應商商品發布效率。
《指南》要求,供應商發布商品須描述真實、完整、一致,商品須為市場正常銷售商品,不得為專供、特配商品,須為全新正品,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及三包政策;圖片清晰,不得含模糊、拼接、誘導點擊、低俗恐怖等內容;不得發布第三方信息;禁止虛假宣傳、絕對化用語,禁止發布未成年人風險商品;須擁有圖片、商標、專利等合法使用權,宣傳專利須真實有效并清晰展示專利信息。
《指南》強調,供應商發布商品時不得濫用銷售規格屬性發布套餐商品,或在一款商品的銷售規格屬性選擇區放置不同商品等,不得在網上超市重復鋪貨,或通過修改價格、計量單位、圖片等方式發布相同產品。商品價格不得高于其生產廠商官方網站同期對外公布的價格,不得高于同期大型電商自營商品最低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其他有關政策規定的銷售價格;商品安裝調試或提供服務中涉及另行購置配件或支付服務費用的,應當合理設置,并公開收費標準;未公開收費標準的,不得要求采購人另行付費;不得刻意發布規避信息,如低價引流、以非常規的數量單位發布商品等。
《指南》提出,商品一經發布,即可被用戶獲取商品鏈接并下單購買,供應商應謹慎發布商品,不得發布測試商品,否則應按已發布商品信息承擔銷售者責任。網上超市的商品配置參數、價格、服務標準等信息因市場發生變化或型號升級換代、停產缺貨的,供應商應在5個工作日內更新或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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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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