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提升采購人內控管理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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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州提升采購人內控管理質效
本報訊 記者馬金眈 通訊員甘茹報道 近日,湖北省荊州市財政局發布《關于加強市直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內控管理機制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要求采購人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逐步形成依法合規、運轉高效、風險可控、問責清晰的內控制度,構建起覆蓋采購全鏈條的內控管理框架,推動政府采購活動從“程序合規”向“質效并重”轉型。
壓實主體責任,構建多層級管控體系。《方案》要求采購人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標、主要內容和具體任務,抓緊梳理和評估本部門政府采購執行中存在的風險,明確標準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形成完備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確保制度健全、執行有力。要按照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離、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學設置內設機構(崗位),根據采購不同環節,明確崗位職責、權限和責任主體,細化各環節的工作要求和執行標準,建立崗位之間的監督機制,實行不相容崗位分離。對高風險、重點環節的相關業務,實行“一事多崗”,由2人以上共同辦理。在完善決策機制方面,采購人應建立健全內部政府采購事項集體研究、合法性審查、內部會簽等相結合的議事決策機制等。
規范流程管控,細化全周期操作標準。《方案》以全生命周期管理為抓手,將政府采購流程拆解為14個關鍵環節,逐一明確操作標準與管理要求。在采購前期管理中,嚴格預算約束機制,要求所有政府采購活動必須納入部門預算,無預算、超預算不得開展采購;確需提前啟動的緊急項目,需完善審批程序并在預算一體化系統備案,確保資金來源合規。強化需求管理,明確采購人對采購需求的主體責任,要求通過市場調查、價格測算等方式科學制定需求,公共服務項目需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采購文件需精準體現需求導向,避免“需求與實際脫節”問題。同時嚴格執行意向公開政策,確保采購信息透明。在采購實施過程中,規范代理機構選擇,不得強制指定代理機構或要求其設立本地分支機構,保障代理機構依法從業。在采購后期管理中,明確合同簽訂時限不得超過中標通知書發出后20日,強化合同備案管理;規范履約驗收,建立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制度,確保合同雙方嚴格按照采購合同約定事項逐一完成履約,充分接受內部和社會監督,驗收結果同步報財政部門備案。優化資金支付,規定收到合規發票5日內完成支付,對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鼓勵按不低于合同金額40%的比例提前支付,助力企業紓困。
完善約束機制,確保制度落地見效。為避免內控制度“流于形式”,市財政局開展預算單位內控制度專題培訓,要求采購人要高度重視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建設,結合各部門各系統工作實際和廉政風險防控要求,完善本單位政府采購內控制度。財政部門將建立內部控制管理的激勵約束機制,將內控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納入政府采購專員考評、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范圍,建立獎懲機制,加強評估結果運用,形成“考核促落實、落實提效能”的良性循環。
下一步,荊州市財政局將進一步抓好內控制度培訓與落地督導,推動內控要求融入采購全流程,切實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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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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