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報政府采購違法典型案例
四川成都:通報政府采購違法典型案例
本報訊 記者吳敏報道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對查處的15起政府采購違法典型案例予以通報。其中,成都市財政部門對違法公司作出的最高罰款超過22萬元,旨在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營造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秩序。
據了解,違法情形包括四種類型:一是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這類違法案例最多,共計8個。如:在某醫院物業服務項目中,某公司提交的具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良好記錄的承諾函不屬實,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2025年3月,監管部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229625.71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3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處沒收違法所得168864.23元的行政處罰等。
二是中標、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違法案例共計6個。如:在某單位污泥處置服務采購項目中,某公司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2025年5月,監管部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57500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2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
三是擅自終止政府采購合同,違法案例1個。如:在某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項目中,某公司存在擅自終止政府采購合同的情形。2024年11月,監管部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7500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
四是惡意串通,違法案例1個。如:某單位在購買服務項目中,存在某公司惡意串通的行為。2023年12月,財政監管部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7500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3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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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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