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實現代理機構監管與服務雙向賦能
河南濮陽實現代理機構監管與服務雙向賦能
本報訊 記者袁瑞娟 通訊員楊建萍報道 近日,河南省濮陽市財政局印發《濮陽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通過一系列創新舉措,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管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濮陽經驗”。
人員是代理機構服務質量的核心保障。《方案》明確,創新人員管理制度,從源頭筑牢行業根基,在全省范圍內首次創新提出“固定專職人員+進場持證”的雙重管理制度,精準破解了行業內長期存在的“一套人馬、多個機構”、借用資質等亂象,該制度嚴格落實《河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實施辦法》要求,通過核查在濮陽市執業的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為符合條件的人員免費辦理“進場工作證”。此舉不僅明確了從業人員的專屬執業身份,更從源頭上確保了人員的穩定性與專業性。截至目前,濮陽市已為100多家代理機構免費發放進場工作證240個,有效凈化了政府采購代理服務市場環境,讓“專業人做專業事” 成為行業常態。
為全面提升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專業素養,《方案》提出,構建全鏈條培訓考核機制,明確建立“培訓+考試”全鏈條能力提升機制,將代理機構的專業能力提升與主體責任壓實緊密結合。濮陽市財政局每年組織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開展政策法規、實務操作等專題培訓,并通過統一考試檢驗學習成效。今年,全市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考試通過率為80%,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申請補考機會,經補考后仍不合格的專職從業人員,暫停其辦理政府采購代理業務資格,并約談所屬代理機構負責人及時調整專職從業人員。這不僅有效促進代理機構主動加強內部培訓,而且更加能引導從業人員提升執業水平,樹立誠實守信意識,堅守勤勉盡責的職業操守,自覺踐行行業自律要求。
為打造精準化動態監管體系,實現“監管”與“服務” 的雙向賦能,在監管層面,《方案》打破傳統 “一刀切” 的監管模式,構建起“信息公開+分級分類監管”的精準化動態監管體系,讓“精準監管、無事不擾”成為常態。一方面,濮陽市財政局定期公開各代理機構的年度代理項目數量、金額、質疑投訴量及履職評價結果,將代理機構的服務情況置于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實現“以公開促規范、以透明提效率。”另一方面,針對不同代理機構的表現,實施差異化監管:對履職評價較低、年度被投訴舉報超過3次或近 3年受行政處罰 2次以上的代理機構,實施全年項目的全流程監督檢查;對以往檢查結果較好、監管風險度低與信用較好的代理機構,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這種“重點監管+信用激勵”模式,既能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又能為誠信合規的代理機構營造寬松的發展環境,從而有利于形成行業自律與政府采購監管相輔相成的良好格局。
據悉,《方案》自發布之日起試行期為2年,標志著濮陽市財政局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管理正式從“粗放管理” 向“精準監管”轉型。“我們通過制度創新與嚴格執法‘雙輪’驅動,不僅有效促進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健康、良性、可持續發展,更進一步筑牢了政府采購監管‘防火墻’,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支撐。”濮陽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隨著《方案》的深入實施,濮陽市政府采購代理行業將持續向專業化、規范化方向邁進,為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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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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