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強化政府采購與政府購買服務融合監管
湖南永州:強化政府采購與政府購買服務融合監管
本報訊 近年來,湖南省永州市財政局探索實施“五個一”工作機制,全面提升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監管能力現代化與治理水平精細化,為財政資金安全高效使用筑牢基礎。
提供一套操作指南。永州市財政局針對實際問題,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消除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采購服務的監管盲點。并按照“歸口審核、集中審批、預算約束、合規必要”原則,實施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統籌管理。
制發一張負面清單。制定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采購“負面清單”,突出“兩個嚴禁、五個不得”,即:嚴禁將應當由政府部門直接履職的事項外包,嚴禁借政府購買服務的名義變相舉債融資。同時,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不得化整為零報批,未經審批的項目不得實施政府購買服務或直接采購,不得將人員招(聘)用和以勞務派遣方式用工等事項納入政府購買范圍,工程、工程和服務打包事項不得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購買服務經費應安排至行政主管部門本級,不得以項目經費名義直接安排至承接單位。
做實一項整治行動。發揮好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加強采購領域突出問題部門協同共治,抓實政采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攻堅戰,舉一反三開展整改工作,推進采購過程更公平。
舉辦一系列培訓活動。開展全市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業務培訓和市直單位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系統操作培訓,組織市縣兩級1900余人參加全國政府購買服務知識競賽,讓部門從“被動應付”轉變為“主動認同”。舉辦政府采購業務知識專題培訓,不斷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提升預算單位專業能力和采購質效。
組織一次績效評價。制定方案,將績效目標嵌入采購需求,要求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直接受益對象為社會公眾的項目及購買預算金額80萬元以上的項目需報送績效評價指標,每年選取1—2個具備條件的購買服務項目開展第三方績效評價或組織現場評價。同時,強化“成本—效益”評價結果應用,將政府購買服務(政府采購)績效與部門預算編制掛鉤。
(唐曉波 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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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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