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輛定點保險有效期延至2年半
目前,車險已經成為各大保險企業的主要險種之一。 cnsphoto供圖
本報訊 記者田冬梅報道 浙江省2011年~2013年公務用車定點保險供應商報名工作已經啟動,經過審核將擇優選出8家~10家保險公司入圍談判環節。
日前,記者從浙江省政府采購網上獲悉,浙江省省級及部分市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2011年~2013年度公務用車定點保險談判即啟動,供應商報名工作于11月25日17:00時截止。報名時間截止后,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將對各公司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評審,擇優選出8家~10家保險公司,由談判小組與上述保險公司進行逐一談判,最終確定不超過6家公司入圍。
據悉,此次浙江省公務車輛定點保險項目首先在時間上進行了調整,往年浙江省公務用車定點保險的有效期為1年,此次有效期調整為2年半,即從2011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根據往年的定點保險執行來看,每到年底都是車輛續保的高峰期,而定點保險的有效期正好截止到年底,這種時間沖突在一定程度上為采購人的工作帶來不便。”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相關人士表示,此次在時間上的調整主要是為了方便采購人。同時,定點保險項目每年的談判在保險基本費率及折扣率等方面都不會有太大幅度的變化。
實行公務車輛定點保險工作,是加強公務用車管理的重要舉措。浙江省也進一步明確,入圍各定點保險機構所承諾的保費折扣率為有效期內的最高限額,各投保單位和定點保險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此最高限額內平等協商確定實際保費折扣率,并簽訂保險合同。各定點保險機構應信守所承諾的保費折扣率和服務承諾以及其他優惠條件,為投保單位提供優質的車輛保險和理賠服務,不得以任何不正當手段承攬定點保險業務,或降低費率優惠水平和故意不兌現相關服務承諾。否則,一經發現并查實,將視情節輕重按規定給予警告、通報、罰款直至取消定點資格,并列入不良服務商名單。
另據了解,浙江省2010年公務車輛定點保險項目并未進行新一輪的談判,而是順延2009年的談判結果。為了促進各定點保險機構之間的公平競爭,提高政府公務用車定點保險的服務質量,此次新一輪的談判項目將面向在浙江省杭州市等地設有分支機構,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購網上完成注冊的保險機構。
浙江省新一輪公務車輛定點保險談判工作將于12月初正式啟動,每家公司的具體談判時間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