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政采向事業單位延伸
本報訊 今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政府采購工作將進一步向鄉鎮和行政事業單位延伸。
近日,昌吉市制定出臺了《昌吉市鄉鎮政府采購管理實施意見》,旨在進一步加強鄉鎮政府采購管理,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采購行為,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鄉鎮經濟與社會事業發展。
據悉,《意見》從政府采購的范圍、方式、限額標準、采購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明確了鄉鎮政府采購的管理職能、開展業務活動以及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需要,規范了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何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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